找房地产资料就上地产社区!
当前位置:地产社区地产学堂法规条例地方法规北京市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民政局关于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民政局关于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意见的通知

浏览:6419次 /  时间: 01-04 21:42:41  来源:http://www.dichanshequ.com  北京市
www.dichanshequ.com 美德,倡导邻里互助、社会帮扶,大力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等活动,提高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水平。对五保对象、孤老、重残等特殊困难人员,各乡镇政府及村委会应明确帮扶人,实行包户服务。
    (三)狠抓制度建设,严格依法办事。各区县要依据本《意见》,尽快制订具体实施办法,逐步建立健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公示等制度并向社会公布,提高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水平。民政部门对保障对象的申请行为要依法严格审批,确保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有关单位要规范工作程序,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保障金的审批和发放工作。
    所有从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人员都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廉洁自律,严格依法办事。如发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要严厉查处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追究刑事责任。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非法手段,骗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要追回保障金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本《意见》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上一页  [1] [2] 


标签:北京市  民政局  北京市法规条例 - 地方法规 - 北京市

联系本站| 免责声明| 地产学堂| 建筑工程 | 房地产下载| 标准下载| 下载帮助|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