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房地产资料就上地产社区!
当前位置:地产社区地产学堂法规条例地方法规湖北省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浏览:6586次 /  时间: 01-04 22:01:11  来源:http://www.dichanshequ.com  湖北省
    第二十八条 推荐单位或个人提供虚假数据、材料,协助他人骗取省科技奖的,由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通报批评;(来自:www.dichanshequ.com)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取消其推荐资格;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九条 社会力量未经登记,擅自设立面向社会的科学技术奖的,由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予以取缔。
    社会力量经登记设立面向社会的科学技术奖,在科学技术奖励活动中收取费用的,由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没收所收取的费用,可以并处所收取的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市、州、直管市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一项科学技术奖。具体办法由市、州、直管市人民政府规定,报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十一条 实施本办法的有关具体事项的规定,由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商有关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湖北省人民政府1986年6月7日发布的《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和1993年5月26日发布的《湖北省星火奖励办法》同时废止。

上一页  [1] [2] 


标签:科学技术  湖北省  湖北省法规条例 - 地方法规 - 湖北省

《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相关文章>>>

联系本站| 免责声明| 地产学堂| 建筑工程 | 房地产下载| 标准下载| 下载帮助|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