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房地产资料就上地产社区!
当前位置:地产社区地产学堂法规条例地方法规山西省忻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暂行办法(2008)

忻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暂行办法(2008)

浏览:6631次 /  时间: 01-04 21:45:10  来源:http://www.dichanshequ.com  山西省
(三)夜景灯饰应保持完好无损、牢固安全、整洁美观,不得以强光直射居民住宅,不得影响建(构)筑物安全。
(四)禁止下列损害城市照明行为:
1、擅自拆除、迁移、改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
2、擅自在城市照明灯杆上架设通讯线(缆)或安装其他设施;
3、私自接用路灯电源;
4、偷盗城市道路照明设施;
5、故意打砸城市道路照明设施;
6、不听劝阻和制止,非法占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

第三章 环境卫生管理标准
第十五条 施工工地管理标准
(一)建筑施工、待建工地应设置不低于2.5米的硬质实体围墙,封闭作业,场内物料堆放整齐,临街外墙应作美化处理;
(二)建筑施工工地道路口路面硬化,进出车辆冲洗保洁;
(三)经批准拆除建(构)筑物,应采取隔离或封闭措施,实行湿法作业,防止扬尘污染环境;
(四)道路和各类管线等基础设施施工地,应在施工区域设置不低于1.5米的硬质实体隔离或封闭装置,并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灯具;

上一页  [1] [2] 


标签:忻州市  山西省法规条例 - 地方法规 - 山西省

《忻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暂行办法(2008)》相关文章>>>

联系本站| 免责声明| 地产学堂| 建筑工程 | 房地产下载| 标准下载| 下载帮助|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