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土地、矿权交易过程中收受贿赂 、徇私舞弊、泄漏秘密、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造成当事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适用中的具体问题,由德阳市国土资源局和德阳市人民政府法制 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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