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企业(三级暂定)资质
条件:
1、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专业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
申办人需提交如下材料:
1、《企业资质等级审批表》一式两份(市国土局网站下载www.bjtcwy.com/xqbnew,复印无效)。
2、营业执照复印件(交验原件)。
3、企业章程复印件。
4、验资证明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
6、人员材料:
(1)物业管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公司经理、副经理持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上岗证)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2)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及劳动合同复印件、交验原件;
(3)工程、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同时物业管理上岗证)及劳动合同复印件、交验原件。
物业管理企业三级资质
条件:
1、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以上(依据《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4]第125号第五条第三项)。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专业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
申办人需提交如下材料:
1、《企业资质等级审批表》一式两份(市国土局网站下载www.bjtcwy.com/xqbnew,复印无效。)(依据《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4]第125号第九条);
2、营业执照复印件、交验原件;
3、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4、人员材料:
(1)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及劳动合同复印件、交验原件;
(2)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及劳动合同复印件、交验原件;
(3)工程、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及劳动合同复印件、交验原件。
5、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交验原件;
6、物业管理业绩证明材料。
物业管理企业二级资质
条件:
1、注册资金人民币300万元以上(依据《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4]第125号第五条第二项);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工程、财务等专业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依据同上);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依据同上);
4、管理两个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依据同上):
(1)多层住宅100万平方米;
(2)高层住宅50万平方米;
(3)独立式住宅(别墅)8万平方米;
(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20万平方米。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优良的经营管理业绩(依据同上)。
申办人需提交如下材料:
1、《企业资质等级审批表》一式两份(市国土局网站下载www.bjtcwy.com/xqbnew,复印无效)(依据《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4]第125号第九条);
2、营业执照复印件、交验原件(依据同上);
3、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依据同上);
4、人员材料(依据同上):
(1)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及劳动合同复印件、交验原件;
(2)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及劳动合同复印件、交验原件;
(3)工程、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及劳动合同复印件、交验原件。
5、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交验原件(依据同上);
6、物业管理业绩证明材料(依据同上)。
物业管理企业一级资质
条件:
1、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以上(依据《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4]第125号第五条第一项);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工程、财务等专业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依据同上);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依据同上);
4、管理两个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
(1)多层住宅200万平方米;
(2)高层住宅100万平方米;
(3)独立式住宅(别墅)15万平方米;
(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50万平方米。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优良的经营管理业绩(依据同上)。
申办人需提交如下材料:
1、《企业资质等级审批表》一式叁份(市国土局网站下载www.bjtcwy.com/xqbnew,复印无效)(依据《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4]第125号第九条);
2、营业执照复印件、交验原件(依据同上);
3、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依据同上);
4、人员材料(依据同上):
(1)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及劳动合同复印件、交验原件;
(2)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及劳动合同复印件、交验原件;
(3)工程、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及劳动合同复印件、交验原件。
5、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交验原件(依据同上);
6、物业管理业绩证明材料(依据同上)。
《物业管理企业办理资质条件》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