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标题: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上海市人民政府
颁布时间:2007-8-8
失效时间:
全文:
沪府发〔2007〕2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上海市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十一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八月八日
上海市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十一五”规划
为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着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土地利用方式,以提高土地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为核心,坚持开源和节流并重,将节约集约用地放在首位,保障上海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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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产业用地方面。结合本市产业结构调整,通过市场调节、结构调整和产业集聚政策导向,在中心城区,实施“退二进三”;在郊区,通过清理整顿开发区,淘汰、归并、整合了零星低效的产业用地,逐步形成了以产业基地为龙头、市级以上工业区为支撑、区级重点工业区为配套、郊区都市型工业园(产业街区)为补充的产业布局。
(二)在统筹、优化郊区土地利用方面。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通过政策主导和典型引路的推进方式,在郊区推行了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主要特征的“三个集中”战略,即:居住向城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农田向规模经营集中。
(三)在城市建设用地方面。通过规划引导、年度计划调控、用地全程管理和土地储备等综合手段,逐步在建设用地的规模控制和利用方向上,引入减量、再利用、再循环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在中心城区实施“双增双减”、存量土地再利用,推进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在郊区清晰了城市化战略构想,确立了“新城—新市镇—中心村”的组团式、紧凑型的用地布局。
(四)在集约用地政策建设方面。实行“批项目、核土地”制度,出台了《上海市建设项目审批中用地规模控制管理试行办法》、《关于切实推进“三个集中”加快上海郊区发展的规划纲要》、《上海市地下空间概念规划》、《关于设立市级工业园区综合评价指标的意见》、《上海产业用地指南》等规范性文件及标准。这些探索已经开始产生效益,突出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有效保障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在有限的土地资源基础上,全市生产总值已实现连续14年保持两位数增长;二是建设用地地均产出显着提高。全市建设用地地均GDP产出率从1996年的1.66亿元/平方公里,上升到2005年的3.81亿元/平方公里;三是工业用地集约效益有所提升。全市工业用地地均产出率从1996年的12.45亿元/平方公里提高到2005年的18亿元/平方公里,提高了约45%,工业布局的集中度从20%提高到54%;四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新进展。以“一城九镇”为代表的试点城镇建设已有了实质性启动,郊区现代化新市镇的雏形正在逐步显现,为完善全市城乡规划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
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面临的形势
上海是一个人口多、土地资源相对缺乏、环境容量十分有限的特大型城市。从长远看,土地资源总量的有限性和可用量不断减少的趋势不会改变,资源环境已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刚性约束
“十一五”期间,本市土地利用方向和方式,必须切实转变思路,着眼于存量挖潜、着眼于结构调整,在已开发的建设用地中注重二次开发和复合利用。这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城市的内在要求,是保障“十一五”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基本手段。必须从建设资源节约型城市的角度,统筹人口、产业、基础设施、环境和土地资源等要素的协调发展,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新路;必须转变观念、开拓思路,以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从提高土地投入产出水平、调整土地利用类型结构、激活存量低效用地、统筹全市土地资源等方面挖掘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潜力。
三、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体现“五个统筹”、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的总体目标,立足于上海土地资源非常有限的市情,按照本市城乡规划体系的要求,以调整和优化用地结构为重点,以进一步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率为核心,积极引导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提高土地资源对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保障能力。土地资源利用突出节约。通过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和新增规模及节奏,减少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造成的不可逆的消耗。土地资源利用注重集约。通过增加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的投入,强化土地利用效益,大幅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程度。土地资源利用强调效率。通过优化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合理配置资源,体现土地利用效益的最大化。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实施和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不但体现在与人口、资源、环境、社会经济的协调,而且要综合考虑解决好与土地资源利用相关的粮食安全、水资源安全、生态保护等关系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战略问题。坚持以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为主题。推进节约集约的用地方式,不是寻找最高的土地利用强度,而是要实现最优集约度或最佳集约度,体现“严控总量、用好增量、盘活存量、集约高效”的用地理念,坚持“节流”与“开源”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努力实现资源的永续利用。坚持渐进原则和差别政策。尊重土地利用的客观规律,坚持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与市场配置资源为主相结合,土地利用的开发利用强度和土地产出率体现与社会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相适应。坚持从严从紧管理和建立健全激励机制相结合,对不同区域、不同用途、不同行业和不同发展阶段的土地利用实施不同的差别政策。坚持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加强集约用地的新理论、新方法、新规律等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及
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的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10年,上海各类项目用地定额标准体系及评估考核机制基本建立,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郊区“三个集中”战略取得显着成效,土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水平和综合利用效益大幅度提高,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单向型、外延扩张型向集约循环型、内涵挖潜型转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保护土地资源、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识明显增强。“十一五”期末,全市建设用地地均GDP产出率比“十五”期末提高50%以上,“十一五”期间亿元固定资产投资额地耗水平比“十五”期间下降40%左右。
(二)分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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