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浏览:6918次 / 时间: 01-04 22:06:39 来源:http://www.dichanshequ.com 湖南省
第二十四条 招标活动结束后,招标人应在本单位张榜公示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投标人选择方式、评标方式、中标候选人、中标人、中标金额,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十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招标、评标、中标是否有效,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确认。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处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已发文件中的规定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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