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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浏览:6941次 /  时间: 01-04 22:06:28  来源:http://www.dichanshequ.com  辽宁省
    管理机构组成及职责:
    指挥部职责任务:执行省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达的任务;统一领导全市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工作;负责制定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负责指挥、协调、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急处置工作。
    1、指挥部办公室:为日常办公机构,负责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的协调、事件救援的物资调度、污染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和指挥部指令下达工作。
    2、技术咨询机构:组建全市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工作的专家组。专家组由环境保护及其他相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全市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技术咨询工作。
    3、应急监测机构: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为主,负责环境污染监测方案的制定,事件现场污染物的监测分析,并根据监测数据科学分析污染变化趋势,为指挥部决策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分析结果的及时报送。
    4、现场处置机构:以市环境监理支队为主,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参加,主要负责事件性质、危害程度的初步判断,事件现场指挥,受污染事件影响人员、财产的疏散、撤离工作,执行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令。
    5、应急救援机构:以指挥部办公室有关人员为主,有关部门人员参加,负责协调有关部门、驻葫部队、武警官兵及省、国家及其他市需要救援的联络事宜。
    6、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
    市环保局:负责事件监测机构的组建、监测设备的管理、监测任务的执行及专家机构的协调;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件后现场遗留危险物质消除指导工作;负责调查生态破坏事件。
    市交通局: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抢修损坏的交通公路设施,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重要线路的畅通;在危险路段设立警示标志;做好人员、物资和设备紧急运输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组织和督促当地水利部门开展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地饮用水源、水利设施的应急处置工作和被毁水利设施的修复;及时向应急指挥部通报雨情、汛情信息。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维护社会治安,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因环境污染事件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做好道路和交通疏导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所需的气象

www.dichanshequ.com 资料信息,分析、预报事件发生地区天气和雨情信息。
    市财政局: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需要,负责编制应急事件预算,应急资金拨付使用及监督管理。
    市卫生局:负责调度医疗和卫生技术力量,指导做好医疗救护和抢救伤病员工作;对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监测饮用水源,保证饮用水安全,预防控制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市建委:负责组织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地区水、暖、气供应,受污染事件影响转移群众的安置。
    市民政局:负责群众转移的安置、生活保障及其他需要救助事宜的落实。
    市安监局: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措施监督、检查和生产安全事件处理。
    市经委:负责协调邮政、通信、电力、公交、商贸等部门的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指导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地学校教学秩序恢复并协调有关部门恢复被毁校舍的重建工作。
    市农委:负责农业方面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核查、核定工作。
    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海洋与渔业方面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核查、核定工作,负责海洋污染的调查处理工作。
    市广电局:负责环境污染事件法规、政策、预防知识的宣传,及时准确报道环境污染事件工作。
    市电业局:负责组织抢修因环境污染事件损毁的各类电力设施,保障指挥用电。
    市供销合作社:负责处置环境污染事件所需物资的储备工作。
    市商业局:负责事件救援工作食品组织和供应。
    葫芦岛网通分公司、葫芦岛移动分公司、葫芦岛联通分公司和葫芦岛铁通分公司:负责组织协调电信运营企业恢复因环境污染事件损坏的通信设施,保障应急抢险通讯畅通。
    葫芦岛军分区:负责组织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参加环境污染事件处置工作,协调驻葫部队的应急抢险工作。
    驻葫部队和武警葫芦岛市支队、市消防局:参与环境污染事件紧急情况处置的会商;参与抢险、维护社会秩序等工作;及时反映应急指挥部通报部队应急抢险工作的进展情况。
    (二)突发环境事件报告
    1、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速报、确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环境污染事件由各级政府、环保部门分级上报(报告的基本内容和格式见附件2)。
    2、速报,发现事件后第一时间内上报。速报内容主要包括: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主要污染物质、人

www.dichanshequ.com 员受害情况、自然保护区受害面积及程度、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
    3、确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上报。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确报可通过电话或书面报告。报告应采用适当方式,避免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不利影响。
    4、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确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5、核与辐射事件的报告按照核安全法规报告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执行。
    (三)响应程序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机构接到特别重大和重大环境事件报告后,主要采取下列行动:
    1、启动并实施市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事发后第一时间向市政府报告,市政府批示后报省环保局;
    2、立即组织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3、需要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向省环保局及省政府有关部门提出请求;
    4、开通与所在县(市)区环境应急指挥机构、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
    5、及时向上级环保部门和政府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基本情况,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
    6、成立专家组咨询组,分析事故情况。根据专家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随时待命,为地方或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7、在指挥部领导下,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情况组织应急监测组、放射性应急处置组和应急救援组,实施应急出动,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救援。
    (四)应急终止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2、污染源的泄露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采取一切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五)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发布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及时透明并实施统一发布,宣传部门组织新闻媒体进行相关报道,涉及相关数据的,应征求评估部门的意见。

   

www.dichanshequ.com ; 五、奖励及责任追究

    (一)奖励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能够出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着的;
    2、防止或挽救突发环境事件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着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二)责任追究
    在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救援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其情节和危害后果,对有关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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