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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滨海公路建设实施方案

浏览:6479次 /  时间: 01-04 22:08:24  来源:http://www.dichanshequ.com  辽宁省

    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我省将在“十一五”期间启动并完成全省滨海公路建设。为确保我市滨海公路工程建设有序推进、顺利完成,根据省政府关于滨海公路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1、指导思想:按照全面、协调、科学的发展观要求,滨海公路建设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要以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切入点,以形成环渤海、黄海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带及旅游观光带为基本目标,以体现“亲海”为突出主题,将滨海公路建成我市沿海产业带和黄金旅游观光带,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振兴葫芦岛老工业基地战略目标的实现创造有利条件。
    2、建设原则:
    (1)坚持有利于促进沿海旅游、土地等资源开发和利用的原则。
    (2)坚持有利于推动和促进沿海产业带形成的原则。
    (3)坚持沿海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亲海、近海、临海观光的原则。
    (5)坚持统一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省与地方共同筹资相结合的原则。

    二、建设规模与技术标准
    1、建设规模:葫芦岛市规划建设的滨海公路西起绥中县万家镇孟家村,止于连山区打渔山脚下大河口西岸处。主线全长170余公里,主线与内陆交通主干线的连接线53公里。主线工程量:
    路基土石方1500万立方米,桥梁7766米/94座(其中特大桥1500米/1座、大桥4015米/16座、中桥1336米/22座、小桥915米/55座),涵洞180道,防护工程22.3万立方米,公路用地9000余亩。预计工程总投资23.8亿元。
    2、建设标准:全线总体不低于二级公路标准。其中:连接港口、旅游景点、重点开发区域等路段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路面宽度21.5米以上);部分区域交通量较大的重要路段按一级公路标准规划,暂可按二级公路标准实施(路面宽度15米以上);一般路段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路线排水方式以漫排水为主。滨海公路沿线设置功能齐全的安保设施,绿化景观工程应因地制宜并与沿线生态环境相结合,绿化工程采取乔、灌、花、草相结合的立体绿化方案。根据旅游产品产业发展的需要,合理设置风景区、观景台、停车场等设施并与两侧自然景观相协调,全线达到安全、美观、环保、实用的总体效果。

    三、工程投资及来源
    全市

www.dichanshequ.com 滨海公路建设总投资23.8亿元,其中工程建设投资12.1亿元;拆、动迁及其它前期费用11.7亿元。工程的投资来源为省养路费和地方自筹两部分,其中省养路费投资9.2亿元;地方自筹14.6亿元。
    地方自筹资金主要用于拆、迁、占和弥补路基投资不足。地方自筹资金要采取多方式、多渠道解决,除财政投入、政策化解等传统方式外,要探索市场化的运作方式。

    四、工程的组织与实施
    滨海公路建设实行市、县分级管理的总体运作模式。
    其中市负责:
    1、制定全市滨海公路总体规划,负责协调年度实施计划。
    2、根据工程实施的具体情况,规范合理地使用和分配省养路费投资,并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和审计工作。
    3、按照省厅、局的有关要求,做好工程招、投标的指导与监督工作。
    4、负责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协调指挥调度、质量监督和工程验收等工作。
    各县(市)区负责:
    1、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要求完成各项审批手续的办理工作。
    2、负责除500米以上(含500米)大桥和特大桥外的路基、路面、桥梁、绿化以及其它附属工程的招标工作,并对工程进行直接管理。
    3、负责征地动迁工作,并筹集征地动迁费用和工程缺口资金。

    五、工期安排
    滨海公路建设规划从2006?2010年(即“十一五”期间)5年内完成。从两端(绥中孟家省界?绥中港、两港连接线)逐步向中间过渡,计划2010年全部完成(详见附表)。

    六、工程管理要求与质量目标
    严格按“四制”有关规定管理,规范建设程序。滨海公路所有工程均纳入滨海公路建设办公室日常管理,接受省、市滨海路建设领导小组的监督、检查,统一安排,垂直管理,直接对省、市本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工程建设管理部门依据部颁《公路工程质量检测评定标准》、《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

www.dichanshequ.com 规程》、《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对工程质量进行强制性监督、高质量监理。实行工程稽查制度,以达到法制化、规范化、正规化水平,并实行优质优价、优监优酬管理方式。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责任制,实行项目、施工、技术三项负责人制度,要求责任明确,质量落实到人。
    本工程要求达到省级精品工程。

    七、组织机构和工作要求
    为了更好地完成我市滨海公路建设任务,加强滨海公路建设的领导,确保我市滨海公路工程顺利开展和有效运行,市政府成立滨海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属地县(市)区政府是责任主体,行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以加强对滨海公路建设的指挥、调度、协调、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交通局,具体负责协调滨海路建设的有关事宜。办公室下设滨海公路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滨海公路工程的各项管理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工作,履行工程项目法人的职责。
    滨海公路建设是一项宏大而系统的工程,涉及面广,资金压力大,要按照省确定有关滨海公路规划建设方案(来自:www.dichanshequ.com),紧紧围绕滨海公路的总体建设规划要求,严格加以控制。一是市政府各部门及各县(市)区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二是按照有关滨海路建设文件精神抓好落实,要严格按“四制”
    规定管理,保证工程建设标准与工程质量。三是根据省规划的总体安排,合理安排工期,确保滨海公路工程建设如期完成。四是制定沿线整体开发的规划,使建成后的滨海公路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附件:1、葫芦岛市滨海公路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2、葫芦岛市滨海公路工期安排表
    附件1:
    葫芦岛市滨海公路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孙兆林  市长
    副组长:王德波  副市长
    王家田 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海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交通局局长
    成员单位由市发改委、建委、交通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农委、林业局、水利局、海洋与渔业局、环保局、信访局,绥中县、兴城市、连山区、龙港区政府,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张海平兼任。市滨海公路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局副局长、公路管理处处长鲁忠藩担任。联系电话:321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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