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房地产资料就上地产社区!
当前位置:地产社区地产学堂法规条例地方法规海南省海南省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6236次 /  时间: 01-04 22:06:39  来源:http://www.dichanshequ.com  海南省

海南省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提要:未严格按照规划建设的行为。对随意变更规划、违规调整容积率、封闭地下室、侵占公共部位等未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建设的房地产项目进行整治

文章来源 www.dichanshequ.com

  海南省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琼建房〔2014〕72号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银监分局(监管办事处)、地税局、工商局:

  根据省政府工作部署,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省住建厅、省银监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联合制定了《2014年全省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4月30日

  2014年全省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省政府工作部署,为贯彻落实省委六届五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以及一系列相关会议精神,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我省将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决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问题为出发点,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省委六届五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房地产开发建设、销售、办证等环节,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开展全省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依据

  (一)法律法规规章。《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主席令第72号)、《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等。

  (二)规范性文件。《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的通知》(琼建房〔2012〕103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琼府〔2013〕68号)、《海南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琼建房〔2013〕237号)等。

  三、整治工作重点内容

  (一)未严格按照规划建设的行为。对随意变更规划、违规调整容积率、封闭地下室、侵占公共部位等未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建设的房地产项目进行整治。

  (二)违规销售行为。项目未取得销售预许可,以收取诚意金等方式变相销售商品房以及项目未经竣工验收备案便交付使用的情况。

  (三)未提供商品房质量保证的行为。开发企业向购房人交付商品房时,未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严格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进行保修的行为。

  (四)开发企业拖欠国家税费或银行贷款,以及违规收存、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的行为。

  (五)不按时交付使用商品房的行为。项目未经竣工验收备案便交付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未载明商品房交付使用条件和交付日期的行为。

  (六)不及时办理房产证的行为。开发企业违规建设、违规销售、拖欠国家税费或贷款、不履行法定义务,造成项目无法按时验收、交付使用和办理房产证。

  (七)未实行合同网签制度的行为。未严格按规定实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及合同注销备案制度,存在一房多卖的现象;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存在霸王条款、规避减轻开发企业责任、隐性欺诈、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规条款。

  (八)房地产项目相关信息不及时公开,发布虚假广告、散布虚假信息、通过媒体发表文章等形式虚假宣传,混淆视听的行为。

  四、各部门职责分工

  此次专项整治由房管部门牵头,银监、地税、工商等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协调配合,认真做好专项整治中涉及本部门的工作。省成立由省住建厅、银监局、地税局、工商局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各市县相应成立由房管、银监、地税、工商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组,负责行政辖区内的整治工作。各部门职责如下: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提出总体思路和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建设、销售、办证等环节的违法违规问题。

  银监局:严肃查处违规收存、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的行为,或拖欠贷款影响金融市场的行为。

  地税局:进一步落实房地产税收政策和征管措施,加大对拖欠税费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查处力度,严厉查处房地产行业税收违法行为。

  工商局:强化房地产广告监管,严查发布虚假广告、散布虚假信息等行为;查处商品房销售中不正当竞争行为、违法合同、合同霸王条款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自纠。5-6月,由市县房管部门牵头,各部门配合,组织辖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自查工作。企业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自查及整改结果。同时,由市县房管、银监、地税、工商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组对辖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情况调查摸底,建立台账。

  (二)市县主管部门开展全面检查。7-9月,市县工作组通过销售现场巡查、开展专项检查、合同抽查、投诉处理等方式,对房地产市场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和治


文章来源 www.dichanshequ.com

标签:房地产市场  海南省  海南省法规条例 - 地方法规 - 海南省

联系本站| 免责声明| 地产学堂| 建筑工程 | 房地产下载| 标准下载| 下载帮助|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