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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2014)

浏览:6132次 /  时间: 01-04 22:06:17  来源:http://www.dichanshequ.com  陕西省

咸阳市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2014)提要: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市政府决定建立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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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2014)

  咸政办发〔2013〕1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我市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优化人民群众居住环境,维护社区和谐稳定,促进全市物业管理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加强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物业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基本保证和强烈愿望,更是各级各有关部门及各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履行的职责,对于建设和谐社区、扩大社会就业、改善城市环境面貌等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工作。伴随城市快速发展的进程,我市物业管理工作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是,与实现“四强三领先”奋斗目标相比,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相比,与发达城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升境界、统一思想、健全机制、落实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提高全市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让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得更舒适、更幸福。

  二、进一步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

  (一)市级部门职责

  1、市住建部门是全市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依据中省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市物业管理的相关执行政策;负责指导全市物业管理整体工作;负责建立物业管理招投标有形市场,监督全市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负责全市物业企业资质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依法查处物业管理重大违法行为;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广告建设的审批和管理;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室内装饰装修的监督管理;履行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和秦渭两区共同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2、市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部门负责做好物业管理涉及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有关服务工作;调解因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问题引起的物业管理纠纷;指导并督促新建住宅项目按照“一户一表”的要求安装计量设施,并积极推进老旧住宅小区“一户一表”改造工作。推进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收费逐步向最终用户收取。暂无法实现向用户直接收费的,应当与物业企业协商签订代收代缴服务协议。

  3、市物价部门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完善物业服务收费制度和标准;积极提供物业服务收费政策咨询服务,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收费行为。

  4、市公安部门负责做好物业保安组织的监督管理,实行物业保安组织备案制度;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企业保安人员培训制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实行保安人员持证上岗;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安全管理各项工作;依法查处治安案件。

  5、市民政部门负责建立社区民间组织内部自律诚信、信息披露和绩效评估机制,指导社区民间组织健康发展;会同秦渭两区加强社区建设,推进标准化社区建设工作。

  6、市公安消防部门负责监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及时查处堵塞消防通道、破坏公共消防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

  7、市工商部门负责办理物业服务企业的营业执照,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无照从事餐饮、娱乐、住宿等经营活动的行为,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广告内容的监督管理。

  8、市环保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物业管理区域内噪音、油烟等污染的违法违规行为。

  9、市综合执法部门依据市政府令第40号负责依法查处物业管理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 各县市区职责

  1、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做好物业管理活动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和社区建设工作。

  2、各县市区住建局是本辖区范围内物业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秦渭两区住建局负责按照市住建局的要求,做好本辖区物业管理的相关工作(涉及西咸新区各有关新城、市高新区、市新兴纺织工业园、北塬新城规划范围内的物业管理相关工作按照省政府、市政府有关文件执行)。各县市住建局按照市住建局和各县市党委、政府的要求,依法履行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相关监督管理职责。

  3、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负责配合县级住建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业主委员会的组建、改选和换届工作,组织开展物业服务质量的检查考评,建立健全信访投诉处理机制;结合社区建设,加强与职能部门沟通联系,协调解决物业管理和社区建设中的问题。

  4、各社区居委会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的领导和县级住建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做好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筹建、改选的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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