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总结、上报验收阶段。(9月26日一10月30日)
市建委将根据房地产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开展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将乌鲁木齐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治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通过专项治理,使房地产市场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大幅度下降,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促进乌鲁木齐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四、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
(
(二)加强领导,各负其责。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明确分工,加强协调,突出重点,保证效果。
(三)要把房地产市场专项治理同加强日常管理紧密结合起来,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立章建制,不断提高房地产市场整体水平。
(四)严格按照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增加工作责任感,采取有力措施,使我市房地产市场建设健康有序地发展。
200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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