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伪造信用卡或伪钞
如怀疑顾客使用伪钞或被窃信用卡,请与保安中心或公安局联络(电话:)。
由于此等事件属于刑事案件,故应由公安局处理,但保安人员会尽可能提供协助。
8.防火
防火为各业主佣户最重要的责任,如果防火措施做不好,小火可能蔓延继而威胁整个大厦。 敬请每天检查商铺得间内的地方,以预防火警发生(如售货的地方、试身室等),除了处理紧急事故的程序外,请为雇员提供有关防火措施的训练:
(1)于店内安装所需的灭火筒及定期安排检查(灭火筒应悬挂于容易取到的地方);
(2)请用金属的器皿盛载废纸,以防止火势蔓延;
(3)存货仓内须严禁吸烟(存货仓内显眼位置应放置禁止吸烟之标志);
(4)所有货品应放置于距消防自动喷淋系统头下最少半米的地方;
(5)切勿悬挂任何物件于消防自动喷淋头下;
(6)请勿于店铺保间内煮食;
(7)保持消防自动喷淋控
9.非开放时间内工作 如阁下想安排不在紧急联络名单上的人士于非办公时间内在你的店铺/房间内工作,请预先24小时向保安部提交一份工作人员的名单,以免发生误会。
10.有组织罪案及勒索的防范 如有任何人士接触或联络阁下或雇员,并自称为一些非法组织的成员,索取任何金钱或骚扰,应立即联络公安局及通知管理 公司保安部,提供有关事故的经过及资料,以供调查。
五、提供业主佣户的服务
1.空调 XX大厦内的空调系统是由管理公司的工程人员操作,如阁下或雇员感觉太热或太冷,请与工程部联络(电话:),请勿自校或修理室内空调控制器,工程人员会尽快到来检修及调校。 贵铺/房的空调是中央空调。但室温会受个别店铺/房间内安装的照明系统及店内的人流所影响。故此,店内室温可能于早上较为清凉,于日间因人流增多而提升。 请记着为顾客提供一个舒适的购物环境,因为他们会逗留更长的时间购物,使业主佣户增加营业额。
2.送货及上落货点
所有送抵送离XX大厦的商品或货品应集中于地库内的上落点处理及利用货物电梯运送。 任何业主佣户欲使用服务货用电梯,应预先24小时向管理公司申请,每位业主佣户会获发给一张使用证明,列明使用日期及时间、业主佣户名称等。
各业主佣户或其供应商、承判商出示《使用证明》后方会获准于所预定的时间使用货用电梯。 所有送货到XX大厦的车辆均可享有一小时免费停泊及使用上落货点。此后,该车辆须按章缴付泊车费用。
除得管理公司事先批准及缴付额外费用外,任何于非正常开放时间内的送货安排均不会获准许。 于任何时间内,严禁使用铁德车运送货物或使用扶手电梯送货。否则,使用者要赔偿一切损失。
3.重新装修工程及一般性维修
业主佣户在商铺进行重新装修工程前,需事先通知管理公司,如属一般性装修,比如搬动柜台、货架等办公用品,管理公司不会收取监管费或审批费。若过程中发生损坏商场得间设施,便照经济损失赔偿。如有重大改动情况,甚至要停业进行装修,须正式递交图纸报批,并按规定缴交批图费,另涉及大厦的空调、消防、给排水、供电系统等中央系统的重新装修及维修工程,须由XX物业管理公司工程部统筹安排,管理公司会向业主佣户收取适当费用,即不超过工程总额的5%作为工程监督费用,不含现场清理费用。
管理公司可以接受业主佣户委托进行一般性的室内维修工作。费用将按所费时间及材料计算。 如需要上述室内维修服务,请致电管理公司(电话:)。
我们会准备一份工程服务申请及派工程人员到贵铺内进行工作。请于工程开始前签署该服务申请及于工程完成后签署确认,工程费用的缴费通知将于稍后时间进交。
4.清洁服务 所有业主佣户须负责其店铺得问内的清洁工作,并须经常保持洁净及整齐。 各业主佣户可安排其值班雇员进行室内清洁,或聘请管理公司清洁队伍替其室内清洁及清倒商铺份内废物或垃圾。 如有任何清洁上的问题,请与管理公司联系(电话:)。
5.报刊递送服务
业主佣户如需订阅报刊,可向管理公司服务部办理代订手续,届时管理公司管理员会上门派送报刊。
6.邮递服务
业主佣户如需要邮递服务,请与管理公司服务部联系办理。
7.商务中心
管理公司在大厦六层设商务中心,向业主佣户有偿提供商务秘书服务,如文件起草、打字、复印、传真等。
8.物业代理
管理公司服务部设立物业代理业务,为大厦业主佣户提供转售、转租(招商)服务。
9.电器维修
管理公司服务部为业主佣户有偿提供各种电器维修服务。
六、业主佣户守则及责任
1.开放时间
所有业主佣户均于XX大厦开放时间内营业或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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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铺维修及清洁 所有业主佣户须保持其店铺整洁、安全,尤以下列各项更为重要:
(1)陈列用的窗橱或其他玻璃表面应无污渍及手指模。但清理玻璃的工作须于非开放时间内进行(轻抹或小量清洁工作除外)。
(2)如铺面或陈列材料破烂,须用相同质料更换(于非开放时间进行)。
(3)商铺/房内四周地方应保持清洁及畅通,切勿陈列货品,放置废品或其他阻碍通道的物品。
(4) 应常检查经批准的铺前放置的招牌,以保持清洁。
3.铺/房内装修及修理 除涉及铺内得内的装修工程外的任何工作项目,如一般修理或橱窗清洁,应于非开放时问内进行,而所有装修工程应按/XX大厦装修指南规定,于图板围好后进行。
4.招牌 除原已获批准的招牌外,不得摆放、陈列其他宣传物品于墙身或公共地方、铺门及橱窗或外墙上。 除此之外,业主佣户须遵守下列规定:
(1)所有临时招牌须为专业印制。例如,手写、萤光笔或油剂水笔所画的概不批准(经油印而加上色彩的招牌不会视为专业制作);
(2)宣传横幅不得悬挂于距橱窗内面2尺内的地方,同时,横幅不得妨碍铺内的视线;
(3)自立式招牌应放置于店铺/房间营业范围内;
(4)不得张贴任何招牌于店铺/房间的门上或橱窗上;
(5) 信用卡标记及其他宣传招贴纸不得贴于店铺/房间的门或橱窗上;
(6) 所安装的招牌不能妨碍店铺保问的出入及妨碍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