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部工作时限规定
序号 项 目 时 限 备 注
1 大门查验车辆发证,收证,登记 30秒内 包括最后敬礼及车辆指挥手势
2 登记来访证件及刷卡 30秒内
3 车道口验车,登记,撕票 30秒内
4 紧急集合 120秒内,2-5分钟内 指定地点,事故地点
5 接到报警赶到事发现场 120秒内,5分钟内 小区的任何范围内
6 提前交接班 10分钟,15分钟 到指定地点集合,领班15分钟
7 交接班过程 岗位不超过120秒,整个班交接完毕不超过30分钟。 特殊情况除外
8 交接班前工作讲评 不超过10分钟
9 护卫员巡逻 小区20分钟1次,每栋楼30分钟一遍,各签到1次。A、B、C栋总计60分钟,小区总计20分钟
10 机动人员顶岗 不能超过10分钟 特殊情况须提前讲明
11 顶班换班吃饭 每个人不超过30分钟,宵夜不得超过10分钟。
12 总值班室接听电话 不超过3声铃响 及时接听
13 消防中心处理误报信息、故障报警 不超过5分钟 技术性难度较大除外
14 保安部组织学习训练 每周不少于8小时 平均
15 班务会议,领班会议 不超过30分钟 特殊情况除外
16 保安部会议 不超过60分钟 特殊情况除外
17 呼叫值班人员返回总值班室及其它指定地点 不超过5分钟 特殊情况除外
18 
编写: 审核: 批准: 日期:
《保安部工作时限管理规定》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