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政发〔2007〕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快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进一步挖掘建设用地潜力,加强工业项目集约用地管理,提高工业项目土地利用率,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工业项目集约用地管理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全市工业项目土地利用效益虽逐年提高,但集约用地水平不高、单位用地投入产出较低的问题依然存在。大力加强工业项目集约用地管理,对于缓解土地资源紧缺,拓宽工业经济发展空间,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实现工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当前工业用地指标日趋紧张,用地成本持续上升的新形势下,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切实增强做好工业用地集约利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用地管理,努力提高我市的集约用地水平。
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加强土地规划和计划管理
1.合理规划工业项目用地布局。在县(市、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中,要完善规划内容,将建设用地空间向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工业功能区(以下简称园区)集中。园区以外的区域原则上不再批准新增工业用地,工业项目要向园区集聚。适当扩大工业用地在园区内的用地比例,统筹规划和合理利用园区内道路、绿化、公共建设、第三产业等用地。
2.切实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年度建设用地指标安排要与存量建设用地使用相挂钩,在园区管委会制定年度使用存量建设用地计划的基础上,相应安排其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额度。对存量建设用地利用率高、挖潜节地效果明显的园区,可适当增加其用地指标额度;对未使用存量建设用地、未实行挖潜节地制度的园区要督促其整改,整改不力的不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额度。
三、严格集约用地审批,强化建设用地批后管理
1.严格项目用地审查。对分期建设的大型工业项目,可预留规划发展用地,根据项目实际投资额、土地产出率、建设进度等分期供地,严禁虚假包装项目圈占土地。严格控制企业非生产性用地比例,企业内部
四、开展闲置建设用地清理,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及各园区管委会要成立清理闲置建设用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清理闲置建设用地的有关政策和工作方案。发改、经委、财政、国土资源、建设、规划、外经贸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切实做好清理闲置建设用地有关工作。
2.全面开展闲置土地清理检查。各县(市、区)政府要督促园区管委会、经贸(发)、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对已供工业用地土地利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对连续两年未使用的闲置土地或符合土地出让约定收回土地使用权条件的土地,因非政府原因造成闲置的,必须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对不具备依法收回条件的闲置用地和利用率低的存量建设用地等,要通过协议收回等方法收回土地使用权或促其限期开发。全市清理闲置建设用地工作要确保在2007年12月31日前结束,并将清理闲置建设用地工作
五、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金华开发区管委会可根据上述意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金华市人民政府
二OO七年七月四日
《金华市关于加强全市工业项目集约用地管理的若干意见》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