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土地管理规定
浏览:6692次 / 时间: 01-04 22:06:28 来源:http://www.dichanshequ.com 浙江省
本规定所称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人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土地使用权买卖、赠与、交换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土地有偿使用,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
依法按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实行土地有偿使用的,(来自:www.dichanshequ.com)参照适用本规定关于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有关规定。
本规定所称土地收益,是指政府通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等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有偿使用费用。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1990年11月14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发布、1997年12月5日经市政府第120号令修订的《杭州市实施土地管理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市政府令第10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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