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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区房改房售后维修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浏览:6910次 /  时间: 01-04 22:06:39  来源:http://www.dichanshequ.com  浙江省


  为了统一和规范房改房售后维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根据《宁波市市区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养护管理暂行办法》(甬政[1995]8号实施细则之7)和北仑区《印发关于深化房改方案及配套政策补充办法的通知》(仑政[1995]56号)精神,现制订房改房售后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一、维修资金使用的对象和范围:
(1)使用对象:该户是房改房并已按购房时的标准缴纳和提取维修基金,维修时该房仍属职工自用未出售给他人的房改房


(2)使用范围:已损坏确需修理的公用部位和共用设施。房改房与其它类型住房“插花”的,维修费用按比例分摊。

二、维修资金实行总量控制使用原则:
因维修基金实行“本金不动,利息用于维修”的原则。维修基金使用各单位实行分级总量控制原则。即需要维修的资金量不

能超过可使用的资金量。

三、住房维修组织单位的确定:
基于我区房改房分布分散的特点,房改房维修组织单位实行小区管理机构、物业管理公司、原产权单位、居委会分别承担的

办法,并依据谁组织方便、有利,谁出面组织维修的方法实施。

四、维修资金使用核付程序:
(1)住户申请,单位(含原产权单位、小区管理机构、物业公司、居委会下同)实地勘察、查看,由单位或承管部门并编

制维修报告及资金预算。

(2)维修组织单位向区房改办提交维修报告、预算报告、原产权单位书面同意书(含一次性委托复印件)经区房改办查看

房改房原产权单位可使用维修资金额度后实地进行复勘、审核后确定。

(3)组织维修施工,施工单位必须有一定的资质,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使用的各项材质、配件等必须保质、保量,并

确保施工质量及安全。并符合规划、市容整体等方面的社会要求。

(4)实行质量监督,检查

www.dichanshequ.com 制度。为保证维修质量、在维修期间及结束后,维修组织单位要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区房改办

及有关单位要不定期进行抽查。

(5)维修峻工并验收合格后,维修组织单位将决算报告提交区房改办审核。并核定每户房改房承担额,记入各单位维修基

金帐务内,并向维修组织单位拨付相应资金。

五、房改房售后维修是一项既涉及千家万户又是一项新兴的工作,有待于不断探索和完善,以适应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

,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见附件一、二

北仑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二00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宁 波 市 北 仑 区
房改住房共用部位、设置(设施)清单
(1)共用部位
楼盖、屋顶、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楼内共用自行车车房等。

(2)共用设施
屋顶水箱、上下水总管、落水管、粪污管、垃圾道、供电干线、配电箱、公用照明、化粪池、窨井。

(3)邮电、广电等线路、设施自行负责。

附件二:
宁波市北仑区
房改售房户与非房改售房户房屋共用部位和设施维修费用分摊原则
一、外墙的修缮,按其支承上部墙身面积及各户使用所占墙面面积,按比例分摊。
二、梁、柱的修缮,按期肢承上面平面结构,影响各户所及的楼地面面积,按比例分摊。
三、楼盖的修缮,其楼地面及天花板部分,由所在层房屋产权人负责;其梁、柱结构部位,由毗连的上、下产权人,按建筑

面积比例分摊。
四、屋盖的修缮,由修缮所及范围履盖下各层的房屋产权人,按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五、共用楼梯及楼间的修缮,由受益的各房产权人,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为某层所截用的楼梯,由所在层以上的房屋

产权人,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六、房屋共用设施:水箱、给排水总管、落水管、供电干线、公用照明、化粪池、室外管道、窨井,由受益的房屋产权人,

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若垃圾道破脱、淤塞,由破塞层以上共同使用的各户,按户平均分摊。共用走廊、通道、门厅的

修缮,按受益各房屋产权人,按建筑面积比例分摊。水管、电线的修缮,按同一表内主管线部分共用户,按户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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