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0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
市地震局:加强地震监测和分析预报工作,迅速向灾区派出地震现场工作队伍,对震区地震类型、地震趋势、短临预报提出初步判定意见。
4.11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地震灾区的各级政府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灾区所在地政府动员非灾区的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邻近的县、区政府根据灾情,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开展为灾区人民捐款捐物的活动。
4.12地震灾害调查与灾害损失评估
市地震局开展地震烈度、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地质灾害等调查工作。
市地震局负责会同市有关部门,在各级政府的配合下,共同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包括人员伤亡、地震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和救灾直接投入费用构成)。
4.13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要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市地震局、民政局要按照相关规定和本部门职责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4.14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的条件是: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达到上述条件,由市政府宣布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及时归还因救灾需要而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对造成损坏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归还的,要进行修复或依法予以补偿。
5.2社会救助
市民政局负责接受并安排社会各界的捐赠。
5.3保险
市各保险公司迅速做好震后保险理赔工作。
5.4调查和总结
由市地震局负责对地震灾害进行调查,总结地震应急工作并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建设并完善通信网络,存储并定期更新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地震应急、救灾相关单位及人员的通讯录。各级通信部门做好地震时启用应急机动通信系统的准备。
中国网通秦皇岛分公司、中国联通秦皇岛分公司、河北移动通讯秦皇岛分公司:应尽快恢复被地震破坏的通信设施,必要时,启用应急机动通信系统,保证抗震救灾通信畅通。
自有通信系统的部门尽快恢复本部门被地震破坏的通信设施,协助保障抗震救灾通信畅通。
6.2应急支援和装备保障
6.2.1地震救援与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赴地震灾区的紧急救援队伍,应装备必要的地震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
6.2.2应急队伍保障
应急队伍资源及其组织方案如下表:
先期处置队伍 第一支援梯队 第二支援梯队
人员抢救队伍 志愿者队伍 市地震紧急救援队伍 邻市地震救援队伍
工程抢险队伍 当地抢险队伍 行业专业抢险队伍 邻市抢险队伍
次生灾害
特种救援队伍 消防部队 行业特种救援队伍 邻市特种救援队伍
医疗救护队伍 当地急救医疗队伍 市急救医疗队伍 附近军队医疗队
地震现场
应急队伍 当地地震现场
应急队伍 市地震局现场
应急队伍 省地震局现场
应急队伍
建筑物安全
鉴定队伍 市建设局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 省地震局和建设厅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 邻省地震局和建设厅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
6.2.3交通运输保障
市交通局、秦皇岛港务集团、北京铁路分局秦皇岛站、秦皇岛山海关机场有限公司:尽快恢复被毁坏的公路、铁路、港口、空港和有关设施;优先保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6.2.4电力保障
市电力总公司:指导、协调、监督灾区所在县、区级及以下电力主管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发、送、变、配电设施和电力调度通信系统功能等,与有关部门协调紧急调度大电网供电,保证灾区用电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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