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1市地震系统的震情速报
对于市内震级大于等于3级的地震,由锦州地震台在震后15分钟内完成地震速报参数的初步测定,震后20分钟内完成地震速报参数的精确测定。
对于本市周边地区震级大于等于5级的地震,市地震局在震后30分钟内获取地震参数,上报市政府。
4.3.2市地震系统的灾情速报
地震灾情速报指全市地震系统内对地震灾情和地震影响情况的速报。地震灾情速报内容包括地震造成破坏的范围、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等。地震灾情速报的工作程序如下:
震区县(市)地震工作部门迅速派人到震中或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的地区收集震害信息,了解灾害损失情况;并迅速启动当地的地震灾情速报网,汇总上报市地震和省地震局,特别情况下可直接上报到中国地震局。
其他县(市)地震部门尽快了解由地震给本地区造成的影响和破坏情况,震后1小时内(夜间延长至2小时)将初步了解到的情况报市地震局,同时要与震区政府有关部门和灾情速报网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灾情发展动态,按1、2、6、6、6、…小时间隔向市地震局报告或传真动态信息。如有新的突出灾情,应随时报告。
地震现场工作队伍到达后,调查、收集地震灾情,及时向市地震局报告,经市地震局汇总后,上报市政府和省地震局。
震区地震工作部门、地震台站要做到有无灾情均要速报,做到“有灾报灾,无灾报平安”。
4.3.3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灾情报送和处理
震区各级政府迅速调查了解灾情,向上级政府报告,同时抄送上级地震部门;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视情况可越级报告。
民政、公安、安全监管、交通、铁路、水利、建设、环保、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应迅速了解震情灾情,及时报市政府,并抄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市地震局。
市地震局负责尽快汇总灾情、社会影响等情况,报送市政府和省地震局,并及时续报。同时,向新闻宣传主管部门通报情况,以便及时组织舆论引导工作。
发现因地震伤亡、失踪或被困人员有港澳台人员或外籍人士,当地政府及有关单位要迅速核实并上报市政府,并抄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市地震局和市民政局。市政府办公厅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地区、机构通报。
4.3.4震情灾情公告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市地震局依照有关信息公开规定,及时公布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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