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工作的领导,将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责任制定清欠工作计划,实行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目标任务,按月调度通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切实抓好落实工作。市政府将解决企业拖欠工资工作纳入2007年对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目标考核体系。
(二)建立协调机制。为切实加强对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建立了锦州市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制度(组成人员名单附后),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动和督促检查全市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抓紧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切实落实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的责任。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国资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要负责解决监管或所属企业的工资拖欠问题,加强对企业拖欠工资行为的监管,落实经营者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责任,确保清欠进度;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国有资产变现和土地出让收益的管理,支持国有企业解决工资历史拖欠问题;国土资源部门要抓紧完善相关政策,对企业急需通过转让土地解决工资拖欠的优先将企业拟转让的土地纳入收储计划,及时实施土地收储和支付收储资金;城建部门要继续做好城建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加强建筑市场监管(来自:www.dichanshequ.com),建立规范的劳务分包制度,配合劳动保障部门查处因拖欠工程款造成拖欠工资的案件,协同推进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的工作。
(三)摸清底数,制定工作计划。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劳动保障、国资、统计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统计报表制度,认真制定统计调查方案,培训专职统计人员,组织精干力量,指导企业开展拖欠工资情况的认定、统计工作。要明确任务、进度和措施,逐户督促企业制定具体的清欠计划,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加强督查调度,狠抓工作落实。各县(市)区要加强对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工作的督导、调度,及时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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