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公司工程质量控制管理提要:未在公司指定供应商处实施采购或未取得公司指定材料供应商的送(发)货单,施工负责人不得领取工程进度款
文章来自 房 地产 (www.dichanshequ.com)装饰公司工程质量控制管理
1、工程开工前,施工图纸及报价必客户确认签字,未经签字认可不允许开工。
2、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更改设计方案。工程若有任何变更,必须通过设计师与客户共同签字认可,签署变更单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3、设计师对设计的方案可行性及报价单的准确性承担连带经济责任。当出现施工图纸所标示的设计方案错误而导致返工,由此产生的所有料、工、费及延期违约金损失由设计师承担。设计师报价单出现数量、单价或总价错误,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设计师承担。
4、公司对施工材料实行定点、定品牌理管理控制
(a)各类材料采购必须在公司指定的供应商处采购。项目经理采购材料,必须取得加盖供应商的印章送(发)货清单。
(b)未在公司指定供应商处实施采购或未取得公司指定材料供应商的送(发)货单,施工负责人不得领取工程进度款。
(c)项目经理在水电验收通过领取第一期工程进度款时,须同时提交水电材料送(发)货清单。
(d)项目经理有木作工程验收通过领取第二批工程进度款时,须同时提交木工材料(木工板、饰面板、石膏板、木龙骨)、后场家俱、吊顶材料、门及线条送发货清单。
(e)项目经理在工程验收竣工通过领取结帐款时,须同时提交橱柜、油漆乳漆材料以及其他所有材料的送发货单。
5、施工过程中,所有进场材料在开始施工之前,必须让客户检查材料是否与报价中相关备注符合,并验收通过签字方可施工。
6、工程分项验收:施工过程中,对关键工序实施分项验收制度有关工程分项验收的规定按公司有关文件执行。
7、发现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后第一时间向直接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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