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控中心保密规定
1.公司文件在收发、承办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公文的处理程序。
2.凡属机密文件在拟定和承办过程中,不得随意泄露扩散。
3.公司文件印制时,承办人须按规定的份数制作,废页要及时销毁。
4.严格按批准权限履行签批手续,复印机密文件由指定人员负责。
5.携带公司机密文件外出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指定专人保管,并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
6.定期将文件整理归档,将文件放置于保密设施的铁皮柜或保险柜内。
7.文件管理专项工作人员变动时,应办妥交接手续,并由主管领导核准签字。
8.秘密文件的立卷、归档、借阅、归还应严格按规定履行登记手续。
9.不得擅自销毁文件,对销毁的文件事先做好造册登记,在专人监视下销毁。
10.凡属督办、查办机密案件材料、检举揭发材料及其他相关秘密文件应严格保密。
11.公司业务统计材料、各种报表、统计报表等要注意保管。
12.公司的各种会议记录及行政文件要严格保存。
13.公司的人事档案、领导干部考察材料等要妥善保管。
14.办公室文件管理系统中所有涉及机密文件资料必须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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