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中旅花园物业管理服务手册及应急处理程序提要:管理公司员工有职责为各用户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但请各用户不可要求各员工作私人服务,另请各用户勿赏赐任何利益给本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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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业管理
1、管理处及其职能
(1)深圳港中旅物业管理公司为本小区之管理代理人,并执行深圳港中旅花园之物业管理职能,享有并承担<深圳港中旅花园业主公约>中规定物业管理人的各项权力、义务及责任。
(2)管理公司员工有职责为各用户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但请各用户不可要求各员工作私人服务,另请各用户勿赏赐任何利益给本处工作人员,各用户如有任何赐教,请与物业公司或管理处联系。
(3)管理处负责维持本物业范围之正常运作及在可能情况下协助各用户,处理各公共事务。
2、费用
(1)为保障业主物业的长远利益,以达投保值的效果。各用户亦需承担本物业之保养、维修及日常管理开支。物业管理之各项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道路、行人道、外围部分及其他公共地方之保养、清洁、维修和照明等费用,中央空调、给排水、消防及小区自动系统等之检修保养费用。此外,渠道及水管之维修费用,垃圾清理费、管理处之行政及管理费用以及管理员工之薪金、福利等均包括在内。所有支出均依据用户单元建筑面积按比例分摊。
(2)管理费是保持本物业管理正常运作之必备条件。故各用户务必按时缴交管理费。
(3)用户应于当月的首七天内到管理处或物业管理人指定的地点及方法缴交被要求支付之管理费及其他费用。逾期十天未交者,每日加收有关费用总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有任何变动均以管理处最新公告为准)
用户于入伙时须预缴交贰个月管理费及其他由管理处制定之合理费用。
如公共设施/外墙翻新等大型工程费用,应按小区公约所指定管理份额,或单元建筑面积由各业主共同分担。
管理帐目收支情况将由管理处按时公布。若管理费不足应付项开支时,各用户须依据用户单元建筑面积按比例支付未足之数。若有盈余,则拨入下年度帐目。
此外,各用户如有变化,请即以书面知会管理处。原用户应于业权转让时结算清楚所有应缴有关费用,已缴交的小区维修基金不予退还。
(二)用户须知
1、用户对其购置之楼宇拥有使用权利,产权归发展商,土地所有权仍归国家。
(1)用户需预先与管理处预约以便交收锁匙及单元。用户需负责对其接收单元的设备,作检验并核实所有设施、装修等皆合格并需在交收表上签署。
2、收楼时请查看单元设备、装修等是否妥善,并把缺点于当日内以书面或管理处特备之表格通知管理处,本处将代表发展商利益就该等缺点透过发展商向承建商要求解决,逾期者则以用户确认其单元设备及装修已是妥善而不须作跟进办理。
3、本物业仅作为指定用途(即:商住、办公),不可作为货仓、工业或其他用途。
4、用户不可作出任何结构及可观性(如窗户、阳台、外墙等)更改,以维护物业之外观整齐、条理、美观,也不可霸占公共空间,妄顾公德(如设檐蓬、神位等)。
5、用户进行装修、维修等工程,以不防害其结构、公共设施及他人为原则。进行该等工程前需先获管理处批准及缴纳有关按金及费用。
6、凡擅自改变楼宇结构、用途、外貌或扩建、拆建者,管理处除要求停止及恢复原貌外,同时保留报告政府当局及/或要求赔偿罚款之权利。
7、物业内禁存有任何违禁品。
(三)设施及日常保养
1、各用户不得毁坏及干扰公共设备,否则需要赔偿损失。
2、请勿把废物丢入各渠道(如洗水间去水道等),否则需对损坏/堵塞负责修理
3、请正当使用室内电器。失修/损坏/质劣电器品易导致火警。任何电器工程须由领有认可执照之合格技工进行。
4、请勿涂划/刮花小区内任何公共地方如墙等,亦不可随便吐痰或便溺。
5、请勿霸占任何公共地方(如堆放私人财物、神位、祭祀、晒晾等),以免有碍观瞻,损人不利己及引人犯罪。
6、爱护公物存公德,若发现有刑事损坏事件,请报本处。
(四)清洁卫生
1、公共地方之整洁
用户不得放置任何物品、垃圾于消防通道、电梯门外、楼梯、走道、大堂等公众地方,任何在公众地方摆放的物品将会被搬走,其相关费用将由有关用户负责。
2、垃圾清理
用户需负责将垃圾放置于由管理处指定的位置。任何于公众地方
(五)保安
1、物业内24小时均有人当值,负责小区巡逻工作及协助各用户提出之要求(管理处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7:30;周六8:30-13:30,周六下午、周日及国内假期休息,管理处有安排值班人员)。在办公时间以外,可联络当值保安人员。
2、管理处员工皆佩带工作证。如对来人怀疑,请召唤管理处。
3、为了用户之安全,用户出入小区必要时须配合管理人员要求请出示有效证件,来访者须做来访登记。
(六)车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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