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火警应急规程(十五)提要:火灾报警程序-发现火警时,立即拿起对讲机或电话(普通或消防)向消防监控中心或管理处报警
文章来源自 房地产 (www.dichanshequ.com)小区火警应急规程(十五)
1.0目的
明确火灾应急处理程序,确保业户和物业的安全,并将损失控制到最小程度。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的火警应急处理。
3.0内容
3.1火灾报警程序
3.1.1发现火警时,立即拿起对讲机或电话(普通或消防)向消防监控中心或管理处报警,也可启动手动报警器,使楼层警铃、火灾报警器的信号传到消防监控中心。
3.1.2用电话或对讲机报警时,必须讲清下列事项:火灾发生的地点;火势大小;燃烧物质;报警人的姓名和身份。
3.2接到报警后的处理
3.2.1消防监控中心接到报警的信号后,利用对讲机通知巡逻管理员立刻前往火警现场。如火警误报,应通知消防中心消除警号;如证实火警情况严重,立即向119报警,并通知消防中心启动报警设施通知相关人员到场施救,并利用现有设施进行灭火。
3.2.2消防中心利用消防广播,引导人群利用消防楼梯向安全地点疏散;使非消防电梯降至首层;切除非消防电源,启动应急电源;启动相关防、排烟风机、消防泵。
3.2.3管理处主任到现场指挥灭火,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和责任人也要立即到现场参与灭火,其他人员则坚守岗位,随时听从指挥。
3.2.4派人到小区门口引导消防车进入火场,指示消防栓位置。
4.0记录
无
5.0附件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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