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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辖区车辆停放管理程序(七)

浏览:6268次 /  时间: 01-04 22:08:02  来源:http://www.dichanshequ.com  保安管理

物业辖区车辆停放管理程序(七)提要:当司机丢失《车辆进出登记卡》时,由车主持本人身份证(属公车的需出据所属单位证明)、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到管理处处理,管理处主任(或分管副主任、保安队长)在查验核实上述证件

文章来源自 房地产 (www.dichanshequ.com)

  物业辖区车辆停放管理程序(七)

  1.0目的

  做好停车场的安全管理,保证车辆停放有序和小区道路通畅,并确保停车场内设施、设备的完好。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管辖的停车场。

  3.0职责

  3.1保安部负责停车场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指导及内外关系的协调,管理部配合保安部的上述工作。

  3.2管理处主任(或分管副主任)负责停车场日常管理工作的组织、检查、监督、指导。

  3.3停车场管理员(以下简称车管员)负责停车场的车辆进出登记、停放管理、安全及收费工作。

  4.0实施程序

  4.1工作流程

  流程记录  责任人

  4.2应急情况处理

  4.2.1当车辆驶出停车场时,值班人员应认真查看有关记录,若发现可疑,应对司机进行详细询问,如发现问题,应立即扣留车辆,并及时通知管理处主任和保安队长,做好应对准备。

  4.2.2当司机丢失《车辆进出登记卡》时,由车主持本人身份证(属公车的需出据所属单位证明)、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到管理处处理,管理处主任(或分管副主任、保安队长)在查验核实上述证件无疑后并记录有关情况,交司机(车主)签字确认即可放行,同时将上述证件复印保存备查。

  4.2.3当发现车辆无卡欲冲闸时,应放下道闸,阻止其车辆驶出,并及时通知管理处主任、保安队长做好应对准备,事态严重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和公司保安部到现场处理。

  4.2.4若发现车辆遗失,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管理处,并协同车主到派出所报案,做好有关情况记录。同时管理处应尽快将详情书面报告管理部、保安部。

  5.0 相关文件与记录

  《深圳市居民住宅区机动车保管站(场)管理规定(试行)》

  XX011--01 停车场值班记录

  XX011--02 车辆进出登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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