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保安)部经理(经理助理)录用标准提要:个人魅力:谦虚有礼,自信坦率,回答问题果断、自信、不做作;着装得体,坐姿良好;语言具有亲和力与感染力;个性开朗、大方
来源自 www.dichanshequ.com物业管理(保安)部经理(经理助理)录用标准
一.身体标准
1.性别:男,身高170cm或以上;
2.年龄:28岁或以上(必要时放宽至26岁),40岁以下;
3.身体状况:五官端正,面部无疤痕或明显缺陷,经医院体检合格,视力5.0以上,无色盲;
4.语言表达:吐词清晰、流利,声音洪亮;普通话表达正规,会听粤语;
5.体能:俯卧撑不低于40个/分钟;下蹲50个/分钟;仰卧起坐不低于40个/分钟;
二.文化:大专或以上文化程度(含大专在读);
三.证书:身份证、学历证、各类培训证书;
四.专业要求:
1.参加过由国家建设部组织的物业管理企业部门经理培训;持《物业管理企业部门经理上岗证》证书;
2.物业管理保安类工作满三年其中任职主管级或以上职务两年以上;
3.通过口试、面谈,对考官提出的相关物业管理方面的案例分析或专业知识回答要点全面,见解独到;
4.懂得处理大型投诉及突发事件;
五.沟通表达能力:回答问题时思路敏捷,条理清晰,突出要点,主次分明,对公司企业文化精髓理解深刻,声音适中,眼神会意能力强;
六.个人魅力:谦虚有礼,自信坦率,回答问题果断、自信、不做作;着装得体,坐姿良好;语言具有亲和力与感染力;个性开朗、大方、不拘泥也不轻浮;
七.组织教学与管理能力:
1.队列"四会"教学测评达标(会讲、会做、会教、会做思想工作),讲解要领正确,讲做结合一致,节奏、力度感强;班队列指挥测评良好,口令清晰、洪亮;
2.对部门内部管理、队伍建设、技能培训、思想教育等有较好的认识与行之有效的运用方法;
八.基础素质要求:
1.能吃苦耐劳,自我开发意识强;
2.有较好的协作性及大局观念、全局意识;
3.自我开发意识强,善于开拓创新;
4.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品行端正;
5.政审合格,无前科,未参加过法轮功及反革命组织。
备注:经理助理二、三项可适当降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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