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府〔2007〕29号
清远市人民政府
二OO七年三月十五日
清远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的目的和依据
为应对突发大面积停电事件,正确、迅速、有序地组织和恢复电力供应,减轻停电给经济社会活动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促进事故应急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事故应急的快速反映能力,依据《广东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粤府函〔2006〕25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1)本预案所称大面积停电,是指电力生产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或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广东电网、清远电网减供负荷而引起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2)本预案适用于清远电网应对和处理大面积停电事件。
(3)本预案用于规范广东电网、清远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下,清远市相关县(市、区)、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社会救助、事故抢修与处置、恢复电力供应等工作。
1.3 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力安全管理,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电力生产事故的发生;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的力度,提高公民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协调发电燃料的供给,规范电力市场秩序,避免发生电力供应危机;开展大面积停电恢复控制研究,制订科学有效的电网恢复预案,开展停电救援和紧急处理演习,(来自:www.dichanshequ.com)提高对大面积停电处理和应急救援综合处理能力。
(2)统一指挥。在广东省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在市政府领导下,通过市应急指挥机构和电网调度机构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救、电网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社会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3)分工负责。按照分层分区、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设事故应急体系。清远供电局及各县(市、区)供电局按照电网结构和管辖范围,制订和完善相应电网应急处理和恢复预案,保证电网尽快恢复供电。发电企业严格执行调度命令,完善保“厂用电”措施,确保机组的启动能力和电厂自身安全。电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清远市应急机构与职责
2.1.1 清远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及职责
成立清远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简称市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清远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经贸局和清远供电局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为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安局、财政局、民政局、市政房管局、交通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建设局、水利局、卫生局、安全监督局、广播电视局、物价局,清远军分区、武警支队,及飞来峡水电站、侨远电厂、阳山电厂、粤连电厂、潭岭水电厂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
市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应急领导小组的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研究清远市电网大面积停电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2)协调相关地区、相关部门应急指挥机构的关系,指挥社会应急救援工作。
(3)统一领导清远市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等各项应急工作。
(4)按照省应急领导小组的命令,实施和终止Ⅰ级应急预案;宣布进入电网Ⅱ级停电事故状态,发布具体应急指令,宣布解除电网Ⅱ级停电事件状态。
(5)监督、检查清远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准备情况,并抓好落实。
2.1.2 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市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局。
办公室主要职责:
(1)落实市应急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
(2)执行市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指令。
(3)组织制订应急预案,并监督落实。
(4)掌握应急处理和供电恢复情况。
(5)负责信息发布。
2.1.3 相关部门(应急机构)及职责
市发展和改革局、经贸局、公安局、财政局、民政局、市政房管局、交通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建设局、水利局、卫生局、安全监督局、广播电视局、物价局、武警、军队等部门或单位按照国家、省和市应急领导小组以及各级政府的统
2.2 各县级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各县级政府按照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当地的实际制订成立相应的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报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县级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由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电力主管部门和供电局领导担任副组长或领导小组成员,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体系。
2.3 电力企业、电力调度机构、重要用户职责
2.3.1 电力企业职责
清远供电局及侨远电厂等各发电企业成立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企业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工作。
《印发清远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