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保护公共财产和广大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
2、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3、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4、管理消防设施、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设施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
5、安全防火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确保紧急时人员疏散。
6、制定消防灭火作战方案和紧急疏散方案。
7、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赶到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8、检查所有消防设施、器材、设备,做好相关记录,并存档备查。
9、全体人员要熟悉使用灭火设备。
10、经常检查防火设备,如有损坏或失效,应及时修理。
11、设法使业主明了如何使用防火设备,可利用通告、标贴等。12、每日上班时检查屋面、前后楼梯、走廊等通道,不允许有阻塞情况。
13、禁止儿童在公众地方玩火。
14、发现住户藏有大量易燃易爆品,应立即处理并报告上级领导。
15、若发现火警,即电“119”报案,同时通知业主疏散,在安全情况下使用灭火器或水喉扑救。
16、所有消防装置应由认可的消防处最少每年检查维修一次。
民事调解原则和纪律
1、必须遵照政策、法律进行调解。
2、必须取得双方当事人同意,不得强行调解。
3、调解不适起诉的须必经程序。
4、徇私舞弊,或接受当事人的请客送礼。
5、不得对当事人进行处罚或变相处罚。
6、不得对当事人进行压制威胁和打击报复。
7、不得泄漏当事人的隐私。
8、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调解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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