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小区业主防火责任书提要:教育所属人员爱护消防设施、设备、器材,不得挪用、损坏消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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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XX物业的防火管理,保障全体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明确防火责任,贯彻落实"谁使用,谁负责"的防火原则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签订本责任书。
1、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为自有物业的防火责任人,负责自有产权/使用的物业范围及其相邻公共部位的防火安全。
2、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3、防火责任人负责对其所属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防火意识,增强防火自觉性。
4、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遵守本物业内消防管理规定。
5、实施消防工作的自我防范、自我制约、自我控制、自我检查,确保室内无人状态下的防火安全。
6、教育所属人员爱护消防设施、设备、器材,不得挪用、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器材,正常情况下不得按动消防报警装制。
7、不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物品。
8、不在消防通道内堆放物品、杂物和设置放固定物,不占用消防通道、楼梯。
9、消防通道保持畅通,防火门不得擅自上锁。
业主/用户: zz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XX管理处
防火负责人: 防火责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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