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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小区出租屋及暂住人员管理规定

浏览:6147次 /  时间: 01-04 22:05:14  来源:http://www.dichanshequ.com  公共制度

新城小区出租屋及暂住人员管理规定提要:出租屋须注明使用用途,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出租屋内不得进行违法活动。业主必须经常了解其承租人的活动情况,发现有不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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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城小区出租屋及暂住人员管理规定

  一、出租屋管理规定:

  1、屋主出租房屋,需到房管所办理房屋出租许可证。方可出租。

  2、出租屋主需到管理处将房屋出租情况登记备案。

  3、只准将房屋出租给有正当职业的本地人或有暂住证的外地人居住,并需出具承租人的单位证明。

  4、出租屋须注明使用用途,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5、出租屋内不得进行违法活动。

  6、业主必须经常了解其承租人的活动情况,发现有不轨行为,及时报告管理处或派出所。

  7、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二、暂住人员管理规定:

  1、暂住人员必须持有效合法证件,并到派出所申报临时户口。

  A、在本市工作的暂住人员,须持有本辖区派出所签发的暂住证。

  B、本市工作的港、澳、台和外国人,须持有居住证。

  2、投靠亲友的暂住人员,暂住时间超过三天以上,须到派出所申报临时户口。

  3、暂住人员必须遵守管理处的有关管理规定。

  4、暂住人员不得在本辖区内从事非法活动,违者从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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