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业主投诉的工作标准(六)提要:业主可能通过不同的渠道来表达投诉内容,但都应汇总到前台接待处,由办公室人员主持协调,安排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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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处理业主投诉由办公室人员完成,接待人员接到业主投诉(电话投诉、前台投诉等)后,能当场给予解释的,应立即给予解释;若不能当时解答处理的,应首先向业主表示歉意,并在业主投诉登记表中做好登记,以积极的态度对待业主的投诉;
二、业主可能通过不同的渠道来表达投诉内容,但都应汇总到前台接待处,由办公室人员主持协调,安排处理。属正常服务要求,由接待员填写维修单派发给有关部门限期解决,如确实是由我方人员的工作失误,或是由于第三方原因造成的投诉,则应报总经理后,派发给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最后由接待员向业主解释;
三、 根据业主所投诉的事项做好业务分类,并立即对投诉事项进行核实。针对业主较严重的投诉,及时向总经理汇报,由总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处理,落实解决措施及责任人,限期进行处理;所有投诉无论大小、形式均须认真受理,并由各部门负责人把关执行。所有投诉均须在投诉登记表中登记备案;
四、如投诉需其他部门配合方能解决问题时,应尽快与其他相关部门,取得解决方案。相关部门在处理完投诉后,要迅速将处理结果上报办公室,由办公室安排人员回访。回访时间按投诉内容具体确定,或通过电话进行回访;
五、业主不满意处理结果时可上报总经理,协商另定时间进行电话跟踪服务。办公室负责将投诉处理结果填写在投诉处理档案中,并由具体解决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同时将制作成电子档存档;
六、所有投诉无论解决与否,均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做出第一次回复,所有口头投诉均须当日给予业户回复;
七、对客户的恶意投诉,做到坚持原则并耐心解释,不轻易许诺;、八、投诉记录由办公室统一进行整理、归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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