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对外业务接待部门应急情况处置规范提要:接待部门与外单位已有业务纠纷同时预测到随时有外来人员闹事的可能
文章来源自 房 地产(www.dichanshequ.com)物业公司对外业务接待部门应急情况处置规范
1.在接待来客时,来客发生醉酒闹事、拒付款项、强行讨债、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严重扰乱部门岗位正常工作和经营秩序的情况,在岗负责人应立即通知保安值班室值班员立即向保安部经理、保安队长报告,由保安队长、班长带领保安人员速前往现场控制事态,减少损失保护现场保护职工和公司财产安全。
2.保安队长根据情节命令各区大门关闭防止闹事人逃离,将闹事人劝其离开现场待解决。
3.接待部门一经发现来客对职工进行口头威胁扬言闹事,在岗领导应立即向保安部或值班经理报告,保安部或值班经理接到情况报告应立即前往现场根据事态发展必要时令保安队长速带保安队员到现场协助解决。
4.接待部门与外单位已有业务纠纷同时预测到随时有外来人员闹事的可能,该部门经理应及时通知保安部或有关领导提前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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