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监督、检查工作制度提要: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物业经理交办的任务,不得无故拖延或不办,如在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和情况,应及时向领导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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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工作是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保证公司各项工作落实的有效手段,为了加强督查工作,保证公司工作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职能部门
公司行政人事部作为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应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地了解和反映真实情况,力争做到有分析、有建议、不流于形式。
二、加强计划落实
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督促各部门每月25日前递交的《月度工作计划》,并定期公布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三、进行日常监管
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物业经理交办的任务,不得无故拖延或不办,如在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和情况,应及时向领导请示报告。公司行政人事部要在相应时间内,向各承办部门了解办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搞好信息反馈
及时收集和反馈物业经理决定的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对各部门报送的报告、简报、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和分析。
五、组织交流奖惩
督促各职能部门及时汇报贯彻落实各项工作的情况,不定期地组织部门间的工作交流与专题研讨,并根据部门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进行必要的奖惩。
六、附则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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