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客服中心收费员工作规程提要:从业主收房之日起计收管理费,装修办理前按半价收取,装修办理之日始或未装修已入住的按全价计收
文章来源 www.dichanshequ.com物业客服中心收费员工作规程
1. 目的
规范服务费用的收缴工作,确保如数、及时、安全地收取各项费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客服中心收费员。
3. 职责
3.1 负责对管理费的收取;
3.2 负责对装修相关费用的收取;
3.3 负责特约服务费用的收取;
3.4 负责各项经营性费用的收取;
3.5 各项服务费用的计算及填制收费通知单;
3.6 负责各项费用的收取统计分析工作;
3.7 协助管理员对欠费进行催收。
3.8 其它财务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费用收取的范围;
4.1.1 管理服务费;
4.1.2 工程、保洁、绿化、代办等各项特约服务费;
4.1.3 停车场费用;
4.1.4 装修相关费用;
4.1.5 各项经营性费用;
4.2 管理费的收缴;
4.2.1 管理费的收缴程序;
4.2.1.1 从业主收房之日起计收管理费,装修办理前按半价收取,装修办理之日始或未装修已入住的按全价计收;
4.2.1.2 每季末月25日在物业管理系统中提取下季度《应收管理费用明细表》,内容包括:编号、房号、业主姓名、房屋面积、管理费标准、应收金额、上季度欠费、滞纳金、本月应收等;
4.2.1.3 将《应收管理费用明细表》于每季度末月26日报财务部审核,如审核有差错,应及时更正;
4.2.1.4 收银员按照审核后的《应收管理费用明细表》交由片区管理员填写《缴费通知单》并经仔细审核无误后进行催缴;
4.2.1.5 收银员于每季度末月29日前将《应收管理费用明细表》交管理员手中;
4.2.1.6 每季度首月的1-10日是业主缴纳管理费的时间,收银员根据《应收管理费用明细表》收取业主管理费;
4.2.1.7 收银员收到当日现金后,每日将现金存入公司指定账户;
4.2.1.8 对未能按时缴纳的业主,收银员根据欠费资料填写《首次催款通知单》,并加盖公章后交管理员在收费当月20日前派发;
4.2.1.9 业主收到催款通知单后10日内仍未结清费用的,由收银员填写《第二次催款通知单》并交管理员派发;
4.2.1.10 业主收到《第二次催款通知单》10日内仍未结清费用的,由收银员再次填写《最后催款通知单》交管理员派发;
4.2.1.11 业主收到《最后催款通知单》仍拒不结清费用的,管理处将采取其它方式进行催收。
4.3 有偿服务费的收缴;
4.3.1 每月25-28日由前台接待员汇总后交收银员统一管理;
4.3.2 收银员做好有偿服务费明细,并做好月(季、半年、年)报表;
4.4 各项经营性费用的收取严格按照收费标准计收,并做好相应的明细账目;
4.5 装修相关费用的收取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并采取单独建帐的方式进行管理,以确保该类费用的准确计收;
4.6 停车场费用实行车管员每天交帐的方式,收银员应做好严格交接,并对收费细目进行核查,以确保收费率达100%;
4.7 上述所有费用的收取均应在每月的报表中详细列出,并对欠费情况做出说明;
4.8 根据上级安排协助管理员对欠费进行催收,以确保综合收费率达到95 %以上。
5. 相关文件及质量记录
5.1《缴费通知单》
5.2《应收管理费用明细表》
5.3《费用催收通知单》
5.4《费用收缴明细表》
5.5《缴款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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