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世界各国均无能够扑灭这些物质火灾的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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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条件的九层及九层以下的普通住宅、包括集体宿舍和单位公寓等同类同层数建筑
无条件系指不能解决购置灭火器的经费以及灭火器的保管、维修、定期换药与试压者,本规范允许可暂不配置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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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轮船、火车、汽车等交通运输工具和军用装备
系因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范围所限,不排除其可按本规范规定选择灭火器和进行配置设计计算
(2)、危险等级的划分及火灾种类
1)、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划分为以下三级:
A.严重危险级: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场所
B.中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的场所
C.轻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的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的场所
工业建筑包括厂房及露天、半露天生产区和库房及露天、半露天堆场,其危险等级的划分主要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①配置场所内生产、使用、储存可燃物的火灾危险性,是划分危险等级的主要考虑因素。
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来自:www.dichanshequ.com)《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厂房和库房中的可燃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来划分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原则上可将甲、乙类生产场所和甲、乙类物品储存场所列入严重危险等级;将与丙类生场所和丙类物品储存场所列入中危险级;将丁、戊类生产场所和丁、戊类物品储存场所列入轻危险级。
②配置场所内可燃物的数量愈多,其火灾荷载就愈大,起火后火灾烈度与火灾破坏程度也就愈大。因此,对可燃物数量多的配置场所应列为严重危险级;对可燃物数量较多的配置场所,则相应确定为中危险级;对可燃物数量较少的配置场所,则可相应确定为轻危险级。
③配置场所内可燃物的火灾蔓延速度,除了同可燃物本身的燃烧性有关之外,还与配置场所内的环境条件有关。如果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分隔措施和生产工艺密闭操作等安全设施,则可将火灾危险性局限在一定的部位内。如果将可燃物堆积储存较高或松散包装、敞开储存,则起火后就会增加蔓延速度。又如金属制品采用大量可燃材料包装(指包装材料重量超过金属制品重量的1/4),则应作为可燃物来考虑。一般来说,可燃物的火灾蔓延速度快,则其扑救难度就大,尤其是用灭火器来扑救初起火灾要扑救得快,否则火势蔓延扩大就可能增加扑救难度,甚至会灭不了火。对情况复杂的油类流淌火、深液位的油槽火灾和可燃物的隐蔽部位、深部位或高部位的火灾,其扑救难度圈较大,需相应提高其危险等级。
2)、民用建筑的危险等级
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划分为以下三级:
A.严重危险级:功能复杂、用电用火多、设备贵重、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场所
B.中危险级;用电用火较多、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的场所;
C.轻危险级:用电用火较少、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的场所。
民用建筑包括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两大类,在划分危险等级的问题上要比工业建筑复杂,主要应依据配置场所的使用性质、可燃物数量、火灾危险性和扑救难度等四个因素来划分危险等级。
a)从使用性质来看:凡属性质重要、设备与物资贵重的配置场所,一旦失火影响大,损失大者系消防重点保护对象,应列入严重危险级
b)从可燃物数量来看:凡可燃物数量多、可燃装修材料多的配置场所应列入严重阶级,如剧场舞台及后台、电影电视摄影棚
c)从火灾危险性来看,凡功能复杂,用火用电多,起火后会迅速蔓延的配置场所,尤其是高层建筑中设有空调系统者,火险隐患较多,容易滋火,也最危险,均应列入严重危险级
d)从扑救难度来看;对高层建筑中结构复杂和功能复杂的配置场所、其竖向管井多、隐蔽空间多、火灾蔓延途径也多,起火后扑救难度大,应列入严重危险级。同样,对人员密集场所,尤其是在地下建筑起火时,为了防止火场混乱,对人员安全疏散以及大量有毒烟气的产生也往往会增大扑救的难度。
(3)、火灾种类
火灾种类应根据物质及其燃烧特性划分为以下几类:
A类火灾:指含碳固体可燃物,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等燃烧的火灾
B类火灾;指甲、乙、丙类液体,如汽油、煤油、柴油、甲醇、乙醚、丙酮等燃烧的火灾
C类火灾:指可燃气体,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丙烷、乙炔、氢气等燃烧的火灾
D类火灾:指可燃金属,如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等燃烧的火灾
带电火灾:指带电物体燃烧的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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