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项目销售部撞单分单处理办法提要:客户已成交:先由置业顾问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如下办法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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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参照前台管理细则中有关分单规定,如超出前台分单范围,按以下办法裁决:
1、客户未成交:由前台出面询问客户,此次希望由哪位置业顾问接待?当事置业顾问及副总监不得介入询问更不可以给客户施加压力,决定权在客户,最后由客户认可的置业顾问为此次接待人,另一方必须退出。
2、客户已成交:先由置业顾问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如下办法裁决:
客户初访15日内,不论在哪个置业顾问那里成交,第一接待人业绩佣金占70%、另外接待人业绩佣金占30%;客户初访16日至30日内,如在第一接待人那里成交,第一接待人业绩佣金占70%、另外接待人业绩佣金占30%;如未在第一接待人那里成交,第一接待人业绩佣金占30%、另外接待人业绩佣金占70%。
对客户初访(以前台登记为准,不得重复登记,包括购买同一标的物的家人)超过30天或无记录的置业顾问不予保护。后续工作一律归属于成交的置业顾问。
3、分单后,如客户再次购房,业绩佣金以分单协议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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