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客户服务部工作流程提要:将贷款客户的主本合同交至其按揭银行,协助客户到银行办理按揭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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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办公室领取已盖公章的《认购书》及《商品房买卖合同》,《认购书》登记编号。
2、协助销售人员与客户签订《认购书》,在签订《认购书》后的3~5日内协助销售人员与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的补充协议、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书。
3、催促客户准备相关贷款资料及应缴纳的相关税费。
4、根据已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做《登记备案表》送至开发商盖公章。
5、将盖公章的《登记备案表》及复印件和已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送至房地产交易所三楼5-7号窗口登记备案。
根据签订的商品房面积到财务申请交易费。
6、6个工作日后凭《登记备案表》的复印件拿回备案完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到房地产交易所三楼17号窗口交纳该商品房的印花税(总房款的万分之三)和交易费(3元/平方米)。
7、将交易费发票送至财务部,配合财务作帐。
8、将备案的合同中需公司存档的3份合同分别交给办公室、财务、开发商。
9、如是一次性付款的客户,通知客户领取合同正本,并引导客户拿着合同和身份证到房地产交易所三楼17号窗口交纳维修基金及契税。
10、如是贷款客户,根据其贷款方式(商业、公积金、组合),确定其按揭贷款银行,将其按揭银行所需要提交的资料明细和收入证明给客户,并引导客户准备所需要提交的资料。
11、将贷款客户的主本合同交至其按揭银行,协助客户到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并全程跟踪其业务进展。
12、将银行放款的回执单及复印件交给财务。
13、将财务开出的贷款到帐发票交给客户。
14、协助财务对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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