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行政工作制度:其他行政管理规定提要:复印机使用管理22.4.1复印机必须由各部门指定人员负责操作,其他人员非必要请勿使用复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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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其他行政管理规定
22.1.员工证
22.1.1所有员工在入职时均由物管公司行政人事部签发的员工证。
22.1.2员工证必须当值时按规定佩戴,不得挂在腰际或以其他外衣遮盖,违者以不配戴论处。
22.4员工须注意爱护员工证,人为损坏或遗失,除按规定及时到行政人事部补办手续外,将视实际情况可能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22.1.4离职员工必须将员工证交回,否则扣罚工本费30元。
22.2.更衣柜、钥匙的管理
22.2.1员工更衣柜不能随便与他人调换,不能私装锁头和私配钥匙,不能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要存放贵重物品,物管公司/管理处不负任何私人财物损失的责任。
22.2.2物管公司/管理处有权随时选派两名行政人员检查更衣柜。
22.2.3员工离职时须将更衣柜清理干净。
22.2.4物管公司内部钥匙由资源部统筹管理、复制。领用人领用钥匙后,需在领用单上注明确认。
22.2.5钥匙保管人应遵守下列条件,否则所发生损失由保管人负担责任,并按情节轻重论处或依法究办:
22.2.5.1离职时应将钥匙交回资源部。
22.2.5.2钥匙遗失时,应立即向资源部报告。
22.2.5.3不得复制或任意借予外人使用。
22.3电脑使用管理
22.3.1总则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电脑作为企业员工进行文件处理、文件和信息传输以及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基本工具,对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实现企业管理现代化发挥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为配合企业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管理,公司对现电脑的使用、管理与维护制定本制度。
22.3.2适用范围
广州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22.3.3电脑调配原则
22.3.3.1各管理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电脑配置与采购计划,报请公司审批采购。
22.3.3.2所有电脑设备均须按照岗位工作需要进行调配,并由行政助理负责资产登记与管理。
22.3.3.3外出公干需要使用笔记本电脑的员工,报请所在部门经理或管理处主任批准、资源部审核通过后可予以借用。
22.3.4电脑的使用与管理
22.3.4.1各部门必须按照规定机型、外设设备、硬件配置使用电脑,不得私自拆卸或安装任何硬件设备。并保证电脑设备在良好环境下使用,不得在设备上放置杂物,并做好电脑设备的防尘、防潮、通风工作。
22.3.4.2各管理处电脑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安装光驱,如确有需要,由行政助理报公司资源部备案后在管理处主任或其他指定的电脑上安装。
22.3.4.3为防止管理处资料外泄,各管理处仅在管理处主任、行政助理、客户服务主管、保安主管、财务部、工程部主管电脑上安装USB接口,电脑使用者必须负责USB接口的管理,并确保相关资料不被外泄。
22.3.4.4任何员工不得将私人可移动U盘带入公司使用,公司、管理处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公用U盘。
22.3.4.5管理处主任、财务部、客户服务部主管的电脑可根据需要开通上网功能,上网帐号和密码由电脑使用者管理并保密,其它电脑不得开通上网功能。
22.3.4.6各管理处电脑出现重大故障,由行政助理报请公司进行维修处理。如因员工私自卸拆卸造成电脑损坏,由该员工承担此项损失。
22.3.4.7电脑操作应按一定的规程进行。启动时应先开显示器、打印机等外部设备,后开主机;关闭时应先取出磁盘或光盘关闭主机,后关闭显示器,打印机等外部设备。
22.3.4.8在电脑运作过程中,若发现异常声音或怪味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通知行政助理及供应商检查机件。
22.3.4.9各使用部门设有专人操作电脑,每台电脑均必须设置开机密码及荧屏保护密码,电脑使用者必须对密码保密,并对自己的一切电脑操作负责。严禁未经允许擅自使用他人电脑。
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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