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守则(12)提要:工作时间、带薪假日按国家规定办理。带薪年休假天数按国家规定执行,时间按排在寒暑假,由公司统一规定。外聘人员遇双休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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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根据《劳动法》和《**物业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为了提高公司的服务质量和竞争力,规范公司全体员工的行为;为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和工作环境,特制定《员工守则》。
第一章工作条列
第一条员工应忠于职守,遵守规章制度,服从各级管理人员领导,尽心尽责地做好本质工作;
第二条仪表整洁,按规定着装,挂牌服务.员工内部之间要团结互助,尊重他人.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的工作氛围。对外要做到师生、业主至上,真诚热情;
第三条遵守纪律,上下班不迟到或早退,有事按规定请假。禁止私自顶班或代班;
第四条在工作中主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一旦发生问题,立即向上报告,不得推委,弄虚作假;
第五条文明服务,用语规范;业务接待实行“首问责任制”,尽力满足客户的要求;
第六条在物业管理服务中,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无理刁难客户,不得“吃、拿、卡、要”接收馈赠或牟取其它不法利益;
第七条工作中注意安全,防止盗窃,防火和其它意外发生。拾到他人失物,应交回失主或上交有关部门;
第八条工作需要调整时,应服从调动,不得拒绝;
第九条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岗位,不得与人闲谈,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十条公司员工应开展以教学为中心的各项服务工作。服从和服务于教学是我们的中心工作;
第十一条在工作中,如遇紧急情况应服从指挥,并及时参与处理。
第二章招聘、辞职和辞退
第八条招聘:原交大职工,经考核合格,可聘任上岗,签三年一期劳动合同。
招聘新进公司员工,一律采用试用期制度。试用期结束,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正式使用。
第九条辞职:员工辞职须提前一个月递交书面申请,经批准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条辞退:公司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辞退员工:
1.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合格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不能胜任工作或经培训调整工作后仍不能胜任的。
4.无理取闹,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威胁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治安者。
5.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者。
第三章工资福利
第十一条员工工资按公司工资系统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严格控制加班,必要加班必须支付加班工资或在淡季安排调休。
第十三条公司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各类社会保障金。公司按工种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章工作时间及假期
第十四条工作时间、带薪假日按国家规定办理。带薪年休假天数按国家规定执行,时间按排在寒暑假,由公司统一规定。外聘人员遇双休日,节假日或学校的寒暑假的工作由公司同意安排;
第十五条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婚、丧、产假及探亲假。
第十六条未经批准事假、调休及超假部分;涂改或伪造各种证明,骗取假期的均作为矿工处理。
第五章职业培训
第十七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各种职业培训。对国家要求有上岗证的,公司负担费用进行培训。员工单方要求辞职或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章劳动争议
第十八条员工对公司劳动合同或公司采取的处罚行为有异议,可按规定向劳动争议协调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手册有关条文和公司规章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本《员工守则》的解释属公司所有;
第二十条本手册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物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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