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房地产资料就上地产社区!
当前位置:地产社区地产学堂物业管理物管制度物业行政物业管理公司岗位职责总则

物业管理公司岗位职责总则

浏览:6719次 /  时间: 01-04 21:39:42  来源:http://www.dichanshequ.com  物业行政

物业管理公司岗位职责总则提要:所有职员须服从上级的口头或书面命令,不服从命令而未有合理解释将视为严重违反纪律行为,必要时可给予警告。

源自房地产 资料下载

  物业管理公司岗位职责总则

  1. 所有职员必须严挌遵守公司的规定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 未得到上级批准或无合理理由,不得擅离职守,如超时仍未有人接替,应该于任何时间向所在部门主管或管理处总经理请示,无论如何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3. 所有职员于当班时间,须穿着规定制服,而所有指定之制服必须保持清洁,非当值时,不应穿着制服出现于任何地方。

  4. 当值时,各职员必须配戴公司职员证。

  5. 所有职员须服从上级的口头或书面命令,不服从命令而未有合理解释将视为严重违反纪律行为,必要时可给予警告。

  6. 当值前不食用带有刺激性味道的食物,当值时不得饮酒、吸毒或受酒精影响下工作。

  7. 当值时不得赌博或进行任何有关赌博的游戏。

  8. 当值时不得睡觉,此行为的后果可能导致触犯法律。

  9. 当值时不得聚集闲谈、阅读书籍、报纸、收听收录机及收看电视等。

  10. 任何职员不得向任何住客或用户索取金钱或利益,在未得公司同意下,亦不能接受任何人士提供之利益及礼物。

  11. 除非得到公司允许,否则任何职员不得兼职或从事公司以外的工作。

  12. 如个人的疏忽行为而导致公司或管理处财物受损,需要负责赔偿。

  13. 未得公司授权或同意,不得泄露公司及公司任何资料。

  14. 不得将属于苑区的财物视为己有或作私人用途。

  15. 所有职员应经常保持良好的品德及行为,以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

  16. 未得公司同意,不得接受或私自从事有业主所提供之任何第二职业工作。

  17. 所有职员禁止向其他同事、住客、租客、承判商或任何于本公司有业务往来之人士或商号借贷。公司不会容许任何职员疏忽或刻意对任何投诉不作出记录及隐瞒。

  18. 对于所有投诉,无论错或对,都以礼貌及容忍之态度去处理。


源自房地产 资料下载

标签:物业管理  物业行政物业管理 - 物管制度 - 物业行政

联系本站| 免责声明| 地产学堂| 建筑工程 | 房地产下载| 标准下载| 下载帮助|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