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1.1.为清晰、透切了解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2.适用范围
3.定义
3.1.无
4.职责
4.1.售后服务专员负责对已办理好相关手续的买卖合同及时审核、备案。
4.2.售后服务主管负责审核、抽查合同备案情况。
5.作业内容
5.1.受理部门:市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所合同登记备案股。
6.办理程序:
6.1.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 登记部门办理备案 申请人领取登记备案表
7.所需资料(以下1-9项资料由发展商一次性提交):
7.1.发展商营业执照正本及复印件;
7.2.《中山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预售证项目平面图等或《商品房产权权属证明书》正本及复印件;
7.3.国有土地使用证正本及复印件;
7.4.签约公章样本;
7.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签章样本;
7.6.签约委托书;
7.7.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签章样本;
7.8.经办委托书(样本由交易所提供)并委托权限;
7.9.预售商品房登记楼盘表(由建设发送);
7.10.《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一份;
7.11.《商品房销售、抵押登记备案送呈表》。(交易所提供)
8.办理期限:
8.1.自收件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
9.注:每份买卖合同均需在封面说明内粘贴身证复印件,凡涉外及涉港澳台的买卖合同需办理公证。
9.1.未成年人购房需由其监护人代签名,并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户口薄或关系证明等相关资料。
10.相关文件
10.1.相关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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