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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员工解聘规定

浏览:6701次 /  时间: 01-04 22:05:45  来源:http://www.dichanshequ.com  地产制度

超市员工解聘规定提要:劳动合同临近期满,公司提前30天通知欲继续录用者,双方商谈续订合同。未接到公司通知者,其劳动合同按期终止。本合同期满前30日内,若任何一方未提出续定意向,合同期满时自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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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市员工解聘规定

  第一条 终止合同

  1.1 劳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1.2 劳动合同临近期满,公司提前30天通知欲继续录用者,双方商谈续订合同。未接到公司通知者,其劳动合同按期终止。本合同期满前30日内,若任何一方未提出续定意向,合同期满时自动终止。

  1.3 除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另有约定外,以下条件为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不符合录用条件者,通过隐瞒实情获得转正;

  政府规定持证上岗的工种如司机、财务人员等其持证资格丧失;

  本公司合营期满;

  1.4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员工:

  被证明不符合任职资格的;

  绩效考核连续两次不合格的;

  有重大隐瞒及虚假申报的;

  不能或不愿服从公司正常调动的;

  1.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公司:

  公司调动员工的工作地点,员工难以接受的。

  第二条 协商解聘

  2.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2如员工首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给予经济补偿;如公司首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将根据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第三条 辞退性解聘

  3.1员工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单方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并且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后,可以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3 因公司缩减业务范围或因公司经营条件或管理方针变化而产生冗员,公司有权依法裁减员工人数。

  第四条 辞职性解聘

  4.1在下列任何情况下,职工可提出辞职并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的;

  职工被公司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公司未按照薪酬政策支www.dichanshequ.com付员工薪金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4.2 员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2.1 对负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如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6个月通知公司。

  4.2.2 不遵守以上程序员工,赔偿公司本人离职当月一个月工资。情节严重的属“未经批准擅自离职”,公司将其行为记入其人事档案。

  4.2.3 凡员工未办理完毕离职手续者,该月合同工资暂不发给,待离职手续完成后予以补发。

  4.3 辞呈一经提出,除当年年休假之外,公司不再有其它给假。当年年休假视提辞者当年工作时间长短酌情考虑。提辞者如已休满合同规定的年休假,应将多休的天数的工资退还公司;如未休够截至准辞日应休的年休假,则公司用工资予以补足。

  4.4 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公司将以旷职处理。并保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

  在劳动合同中与公司就出资培训、分配住房等有服务期的约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被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

  第五条 退休解聘

  5.1 员工男60岁、女55岁,无论合同是否到期,均按国家规定办理退休,并按国家规定享受退休待遇。年龄已到,但仍可胜任工作,经店长或区经理特别批准者例外。

  第六条 移交手续

  6.1员工无论何种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均应办理移交手续。

  6.1.1员工在离职前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并填写“离职手续表”交人力资源部:

  所经营的公司财物(含公司发给个人的装备和工具等);

  向公司借取的个人预支款;

  应办未办及己办未了的事项;

  所经办业务项目之办事细则;

  所经办业务之各项资料(包括公文、图书、技术资料等);

  6.1.2 移交应亲自办理,如有特别原因,经核准可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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