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经纪公司项目业绩考核与销售佣金管理办法提要:根据销售工作的特殊性,销售人员的薪酬实行底薪加佣金模式,在月度底薪基础上,根据当月销售业绩以及计划完成情况
文章来源 www.dichanshequ.com房产经纪公司项目业绩考核与销售佣金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了规范销售人员薪酬管理,激励销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北京房地产市场营销行业的特点,结合**房地产经纪公司开发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办法提及"销售人员"是指销售代表、销售主管、销售部经理;"非销售人员"是指销售人员以外的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含**集团系统内其他公司的人员)。
二、薪金结构
根据销售工作的特殊性,销售人员的薪酬实行底薪加佣金模式,在月度底薪基础上,根据当月销售业绩以及计划完成情况,按规定的比例提取佣金。
(一)底薪标准:
销售代表1000元/月,高级销售代表1400元/月(本年度销售冠军,次年度一年为高级销售代表),销售主管2000元/月,销售部经理3000元/月。
上岗培训期销售代表底薪500元/月,考试合格后转为试用期800元/月,转正后1000元/月。
(二)佣金比例:
岗位
佣金比例
计提指标
计提基数
发放依据
商业
办公
住宅
商业
办公
住宅
经理
0.2-0.4‰
0.3-0.5‰
0.3-0.5‰
签约额
签约额
签约额
部门业绩
部门年度累计指标完成率
销售主管
0.2-0.4‰
《房产经纪公司项目业绩考核与销售佣金管理办法》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