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部处理客户遗失物品工作程序提要:物业部对捡拾物品要妥善保管,加强检查,严禁擅自挪用,价值较高的物品应放入贵重物品保险箱内保存
文章来自www.dichanshequ.com物业部处理客户遗失物品工作程序
管理中心任何人员捡拾或发现客户失落物品,必须立即上报,并将物品上交前台物业助理。
物业助理应及时记录物品名称、数量和特征,捡拾物品时间、地点和捡拾人姓名,并填写《捡拾物品报告》。
若捡拾物品价值较高,应立即通报保安部经理、物业经理及总物业经理。
物业部对捡拾物品要妥善保管,加强检查,严禁擅自挪用,价值较高的物品应放入贵重物品保险箱内保存。
物业部应根据相关信息尽力查找失主。
客户在办理认领手续时,物业助理与客户确认后,将物品归还,并请客户在《捡拾物品报告》上签字。
失物保管的时间是:价值在100元以内的物品为3个月,价值在100元以上的为1年,如超过保管期限,由总物业经理提出意见予以处理.
《物业部处理客户遗失物品工作程序》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