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房地产资料就上地产社区!
当前位置:地产社区地产学堂物业管理物管制度客服制度小区物品放行管理规定(五)

小区物品放行管理规定(五)

浏览:6934次 /  时间: 01-04 22:06:17  来源:http://www.dichanshequ.com  客服制度

小区物品放行管理规定(五)提要:经业主同意放行后办理《物品放行》手续,在《物品放行条》上登记放行人的身份证的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

文章 来自 房 地产(www.dichanshequ.com)

  小区物品放行管理规定(五)

  一、业主物品放行

  1、业主如需放行大件物品,需到物业服务中心前台办理《物品放行条》手续。

  2、前台值班员核实业主有效证件(如:身份证、业主卡、护照等)后方可给予办理放行手续。

  3、非业主本人办理放行物品放行手续时,需持有业主授权委托书方可给予办理。必要时值班员要电话进行核实,并详细记录好电话核实的号码、时间、业主的意见等。

  二、租户物品放行

  1、租户放行需电话通知业主(业主有授权委托书的除外)。

  2、经业主同意放行后办理《物品放行》手续,在《物品放行条》上登记放行人的身份证的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

  三、物品放行有效时间及书写要求

  1、物品放行条时间早晨:8:00---晚9:00。晚上9:00以后不予办理放行手续。

  如特殊情况下,上报领导同意。

  2、物品放行条的有效放行时间不的超过5小时,超过5小时以外规定时间的需经物服中心主任同意。

  3、值班员办理物品放行手续时,详细登记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等,

  4、记录要求,涉及数字的记录必须严格按照大写字体规范格式填写。

  5、《物品放行条》必须盖有物业服务中心的骑缝章,没盖骑缝章的一律属无效。

  四、通知放行相关部门

  1、物品放行条办理后,必要时通知安管部。

  2、定期收回安管部《物品放行条》,并做好归档。

  .5.0支持性文件与质量记录

  5.1、《物品放行条》 PR/WY-08-01


文章 来自 房 地产(www.dichanshequ.com)

标签:暂无联系方式客服制度物业管理 - 物管制度 - 客服制度

联系本站| 免责声明| 地产学堂| 建筑工程 | 房地产下载| 标准下载| 下载帮助|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