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接管空置房管理作业规程提要:管理员巡楼时应注意空置房的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现空置房内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保安队或主任助理汇报
源 自物业论文已接管空置房管理作业规程
1、目的
规范空置房的管理工作,确保空置房的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已接管的空置房管理。
3、职责
3.1 主任助理负责空置房管理的组织,监督工作;
3.2 各管理员负责依据本规程实施空置房的日常管理工作。
4、程序重点
4.1 空置房的登记建档与收费;
4.1.1 经公司接管的空置房由主任助理安排管理员进行登记造册;
4.1.2 管理员将空置房登记在《空置房登记表》内;
4.1.3 管理员制作《空置房表报表》,每月28日前报主任助理备案;
4.1.4 空置房管理费用征收按相关规定执行。
4.2 空置房维护计划的制定
4.2.1主任助理应于每年12月30日前根据空置房的状况制定空置房维护管理计划,内容应包括:
a)维护管理的项目;
b)维护管理的频率;
c)维护管理的措施;
d)维护费用预算。
4.2.2 空置房维护计划报管理处主任审批后,汇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中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4.2.3 经审批通过后的维护计划由客服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4.3 空置房的维护
4.3.1 空置房由片区管理员进行日常管理,每周进户巡查一遍。
4.3.2 管理员根据季节变化对空置房进行开窗通风、散热处理。
4.3.3 管理员每月定期通知保洁队进行一次例行清洁。
4.3.4 管理员巡楼时应注意空置房的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现空置房内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保安队或主任助理汇报。
4.4 空置房的利用
4.4.1 长期闲置的空置房管理处可考虑进行合理利用;
4.4.2 客服中心应注意收集承租信息,对空置房采取出租等方式加以利用。经向房地产开发商申请同意后按《物业出租作业规程》办理。
4.5 管理员每次巡楼后应将空置房的维护管理状况记录在工作记录中,每半年汇总一次上交管理处保存,保存期直至空置房售出后一年或客户接房后半年;
4.6 本规程操作情况作为客服中心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 相关支持文件及记录
5.1 《空置房屋登记表》;
5.4 《物业出租作业规程》;
5.5 《楼宇巡查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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