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场衣物保管规定
一、游泳场设衣物保管,保管对象为当场购票入场者的衣物(只含衣、裤、鞋、手袋等随身物品),保管时间为当日开场时间,清场20分钟后不再负有保管责任。
二、保管柜自带锁头,清场后游客必须将锁头取下带走,以便下一场游客使用。
三、锁匙丢失时,需经保管员核实后,方可砸锁取物。
四、贵重物品不得放在衣物保管柜内,应存放在贵重物品保管处保管。
五、清场后30分钟如发现还有柜门被锁,保管员有权将锁取下,以备他人使用。
《游泳池衣物保管规定》相关文章>>>
联系本站| 免责声明| 地产学堂| 建筑工程 | 房地产下载| 标准下载| 下载帮助| 网站地图
Copyright 地产社区 All Right Reserved. 地产社区是在线分享房地产方面资料的专业平台 1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