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员工入职引导编--入职程序提要:试用期间,公司会为您指定入职引导人,帮助您接受在职培训,熟悉与工作有关的各项具体事务,包括:向您介绍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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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入职程序
1.报到
1.1接到录用通知后,请在指定日期到行政人事部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应与行政人事部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
1.2提供个人资料:
报到后,您需要向行政人事部门出示身份证、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退伍证等)、免冠彩色近照(1寸、2张),公司行政人事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1.3办理入职手续:
(1)领取工作服、工作牌、办公用品及其他相关资料;
(2)与试用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并与负责人指定的入职引导人见面。
1.4您的人事档案存放问题,请与行政人事部同事商洽确定。
2.试用
2.1入职引导人
试用期间,公司会为您指定入职引导人,帮助您接受在职培训,熟悉与工作有关的各项具体事务,包括:向您介绍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所在部门职能、人员情况;讲解您的本职工作内容和要求。此外,任何与工作有关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办公位、领用办公用品、使用办公设备、用餐等,您都可咨询入职引导人。
2.2员工入职后必须岗前试用一周(7天),若一周内离开公司,不计发工资。一周后继续在公司,一周工资照算。
2.3行政人事部会在试用期内安排您参加新职员集中培训。
2.4新聘用的员工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公司将在此期间对该员工是否胜任应聘职位做出评估。
2.5评估因素包括:工作表现、服务态度、工作能力及出勤率等。
2.6如员工所在部门经理(主管)认为有必要时,也可延长该员工的试用期(但延长期不超过3个月),或报请公司批准,将试用期酌情缩短(但必须满2个月)。
2.7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已被确认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犯严重过失的,公司有权辞退该员工而不需作任何补偿。
2.8试用期内,如果您确实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2.9试用期间内,员工或公司单方需要解除合同的,必须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转正
3.1试用期满后,员工所在部门考核,确认其能胜任岗位工作的,由部门填具《试用期员工转正申请及审批表》。经公司批准,员工将转为正式聘用工,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将立即予以辞退。
3.2试用合格者的录用日期从试用开始之日起计算。
3.3试用期满的员工可享受公司指定的福利。
3.4试用期满,员工需要解除合同的,必须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否则,公司将扣除200元的工资作为公司培训员工的费用支出。
4、提示
当您的个人信息有更改或补充时,请于一个月内向行政人事部申报变更或申明,以确保与个人有关的各项权益:
(1)姓名、身份证号码;
(2)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
(3)婚姻状况及家庭成员状况;
(4)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5)学历教育;
(6)公司内的特殊(亲属)关系;
(7)业务合作单位内的特殊(亲属)关系;
(8)其他您认为有必要知会公司的个人信息。
5.雷区
公司提倡正直诚实,并保留审查职员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请务必保证您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公司将立即与您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6.培训费
员工需交纳培训费300~500元,并由财务出具相关收费凭据,合同期满或中途离职,在办完有关手续并退回工服后,培训费予以退回。
在工作场所,遵守公司纪律,展现良好的职业风范会使您获得同事和业主/用户的认可与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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