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房地产资料就上地产社区!
当前位置:地产社区地产学堂物业管理物管案例物管案例:未签保管合同,业主丢车别赖物业

物管案例:未签保管合同,业主丢车别赖物业

浏览:6906次 /  时间: 01-04 21:40:12  来源:http://www.dichanshequ.com  物管案例

物管案例:未签保管合同,业主丢车别赖物业提要:柯某从未就摩托车的保管事宜与物业公司签订保管合同及交收保管费。所以,物业公司与柯某之间就该摩托车不存在保管合同关系,物业公司对此事不负责任

更多内容 源自 绿化

  物管案例:未签保管合同,业主丢车别赖物业

  业主将摩托车停在小区内 次日发现丢失 向物业索赔遭拒———

  事件再现

  房山某小区居民柯某按规定向物业公司交了物业管理费。今年6月,柯某将摩托车停在小区停车场,次日发现车丢了。柯某找到物业公司讨说法。

  物业公司经理说:“居民所交的物业管理费,只是占用停车位的费用,并不包括车辆看管费用。”柯某说:“停车费我已经交了,丢了车你们就得负责。”请问该物业公司是否应对此事负责呢?

  司法解答

  房山区司法局肖红云认为,柯某交付的物业管理费是公共服务费用。合同法第365条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柯某从未就摩托车的保管事宜与物业公司签订保管合同及交收保管费。所以,物业公司与柯某之间就该摩托车不存在保管合同关系,物业公司对此事不负责任。


更多内容 源自 绿化

标签:物业  物管案例物业管理 - 物管案例

联系本站| 免责声明| 地产学堂| 建筑工程 | 房地产下载| 标准下载| 下载帮助|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