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程序(13)提要:特殊工种,如内审员、司机、电工、焊工、财务人员、消防人员等应送到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源 自物业管理资料物业管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程序(13)
1.0目的:
规范公司职员招聘、培训、辞(退)职的管理,确保员工掌握相关岗位的服务质量的要求和操作技能,增强服务意识,从而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和服务质量。
2.0适用范围:
公司各类人员的招聘、培训、辞(退)职。
3.0职责:
3.1用人部门负责提出用人申请。
3.2综合事务部负责发布招聘信息及收集应聘信息。
3.3综合事务部负责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管理。
3.4综合事务部全面负责公司员工培训的日常管理工作。
3.5综合事务部负责制订公司《月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并予以评估。
3.6对涉及岗位技能的培训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并予以评估。
3.7综合事务部负责职员的辞(退)职管理。
3.8综合事务部负责员工人事档案的建立。
4.0程序
4.1职员的招聘及其考核
4.1.1用人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用人申请,填写《用人申请单》,报综合事务部审核,由综合事务部上报总经理审批。
4.1.2综合事务部负责按公司文件规定的人员素质要求发布招聘信息,并将收集的应聘资料移交综合事务部。
4.1.3综合事务部与用人申请部门共同对应聘资料进行筛选,通过面试或考核,确定录用人选。
4.1.4综合事务部负责职员试用期满的转正考核,并保存考核记录。
4.2培训
4.2.1入职培训:综合事务部应在一周内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内容包括公司规章制度、企业文化等,培训完成后须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保持记录。
4.2.2在职培训
4.2.2.1综合事务部每年底组织调查各部门对下年度培训的需求。
4.2.2.2综合事务部汇总培训需求后,制订年度培训计划。
4.2.2.3各部门每月底上报下月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与考核,保持相关记录。
4.2.2.4综合事务部对各部门每月培训实施情况进行督导。
4.2.2.5特殊工种,如内审员、司机、电工、焊工、财务人员、消防人员等应送到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4.3职员的辞(退)职
4.3.1辞职:职员本人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
4.3.1.1职员辞职应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试用期内除外)。
4.3.1.2对于辞职申请不足一个月的职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就其损失予以赔偿。
4.3.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或暂时不准辞职:
a、主要工作未处理完毕须由本人继续处理或辞职后对工作将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b、公司选派或出资参加脱产培训,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
c、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4.3.2自动离职:职员未办理任何手续擅离岗位15天以上。
4.3.2.1自动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起,不得享受公司任何工资福利待遇。
4.3.2.2自动离职对造成公司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者,公司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4.3.3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被辞退者:
4.3.3.1职员患病或非因工受伤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另行安排工作的;
4.3.3.2因公司机构调整无合适工作安排的;
4.3.3.3职员不胜任本职工作,经职位调整和培训后仍不能适应工作要求的;
4.3.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可随时予以辞退:
4.3.4.1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的;
4.3.4.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4.3.4.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4.3.4.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0支持性工具
《用人申请表》
《年度培训计划》
《月培训计划》
《职员招聘面试表》
《人力资源调配申请表》
《试用期职员转正申请表》
《职员离职移交手续单》
《职员履历表》
《培训(会议)签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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